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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校区文化素质与公共基础课教学中心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与评奖办法(试行)

新闻来源:教务部     审核:杨晗编辑:彭代超    发布时间:2026-05-26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夯实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26〕14号)文件要求,结合南充校区文化素质与公共基础课教学中心(以下简称“教学中心”)本科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学质量评价原则

为保障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师德为先,严守底线标准。始终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课堂教学考核全过程,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坚守育人初心,筑牢教育根本,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2、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评价。严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课堂教学工作实际,构建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与评价流程。考核全过程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统一评价标准、规范评价方式、端正评价态度,杜绝主观臆断、人情干扰,真实、精准反映教师课堂教学真实状态与育人成效。

3、坚持双向融合,全面综合考评。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教学过程考核与学习成效评价相并重的考核模式。全方位覆盖课前备课、课堂讲授、作业批改、课后延伸、课程考核等教学全流程,综合考评教师理想信念、师德师风、教学理念、教学态度、专业水平、课程思政融入、智慧教学应用、产教融合落地等核心情况,实现考核全覆盖、评价无死角。

4、坚持过程与效果并重,聚焦育人实效。既注重对教师日常教学各环节规范性、专业性的过程性考核,检验教师教学履职情况与教学基本功;又聚焦教学目标达成度,重点考核课堂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成效以及学生实际学习效果,以科学考核倒逼课堂提质增效,持续提升育人质量。

二、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实施

教学中心成立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

组  长:教务部部长、分管教学中心副部长

副组长:教学中心主任

成  员: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

书:教学中心副主任

教学质量评价实施:

1、召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会议,组长主持会议,宣布评价目的、方法、程序及有关事项;

2、进行独立性评价,组织专家根据测评对象的教学进度,结合实际情况,集中或分散进行听课及评分;

3、教学文档采用集中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每年秋季学期中期组织专家对被评价教师教学文档规范进行集中评价,教研室专项检查主要由教研室开学及期中专项教学检查构成;

4、AI评价结果由学校提供;

5、考评工作组秘书根据评价综合得分计算办法计算出被评价对象综合得分,按照标准换算为评价等级,经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最终优秀名单报学校审批;评价排名靠后的教师,考评工作组将进行专项复查;

6、评价结果报告、评价记录等文件资料,按教学档案的有关规定保存。

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内容

考核评价对象为本单位本年度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含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的全体教师。教学中心根据教师年龄分为青年教师(考核当年不满38周岁的教师)和其他教师,分别制定考核评价方案。

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七项内容,各项考核分数和最终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分数均按百分制计,满分均为100分。

表1  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指标

序号评价内容分值比例
青年教师其他教师
1同行评价15%15%
2学生评价15%15%
3教学展示35%15%
4教学改革10%30%
5工作量考核5%5%
6AI评价15%15%
7教学中心自定的其他考核5%5%

指标说明:

1、同行评价:含随堂听课、教学文档检查及教学效果,由校区督导专家、教研室同行评价。

2、学生评价:学生网上评教(30%)+过程性评价(70%),过程性评价包括课程中期评价、课堂反馈等。

3、教学展示: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加本教学中心组织的教学展示活动。

4、教学改革:包括教研教改项目、教学研究论文、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成果。对参评教师本年度的教学方法改革材料进行评价,材料分为四类,最终分数取平均值。

第一类: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质量工程,排名第一计100分、排名第二计50分、排名第三计25分,以此类推。

第二类: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第一计100分、排名第二计50分、排名第三计25分,以此类推。

第三类:公开出版教材,排名第一计100分、排名第二计50分、排名第三计25分,以此类推。

第四类:以第一作者发表教改论文,三类及以上计100分,四类计80分,其余不计分,具体认定方式见《西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认定方式与分类》。

5、工作量:课表学时达到或超过256学时,本科教学工作量评价计100分;课表学时未达到256学时,本科教学工作量评价=实际课表学时/256。

6、AI评价:基于智慧教学平台的AI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数据,由教学评估处统一提供。对于本年度暂无法获得AI评价结果的教师,教学中心将参考其同行评价、学生过程性评价适当调整权重或采用替代方案。

7、教学中心自定评价内容:教师参加教学竞赛、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参照《西南石油大学提高办学水平工作量及成果量化计算办法》进行评价。

四、考核评价等级及要求

1、教学中心根据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本年度考核情况,分别给予教师“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评价。

2、根据得分高低和学校公布的本年度教学中心考核评优名额,按学校规定比例分为优秀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评工作组”审定。

3、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不能评为“优秀”:

(1)被学生以正当理由要求更换,经核查情况属实;

(2)每年度独立承担的本科教学课程门次数少于2门次且课表总学时数少于256学时;

(3)出现教学事故(任何等级);

(4)校级及以上毕业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

(5)教学中心考核办法中认定不能评为“优秀”的其他情形(如无故不参加教学展示活动、教学文档多次不合格等)。

4、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评为“不合格”: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有教学事故Ⅰ级1次或其它等级超过1次;

(3)教学中心考核得分低于60分;

(4)其他对学校本科教学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教师;

(5)经查实不接受教研室、教学中心安排的教学任务,或严重扰乱教学秩序等情况。

五、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确认及应用

1、考核为“优秀”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证书,并按优秀一等奖0.8万元、二等奖0.5万元、三等奖0.3万元奖励。

2、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教师进入校级教学竞赛数据库,获优秀一等奖的教师,必须参加同年度的“梦蹊-课堂质量奖”评选,获优秀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教师由教学中心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择优推荐参加。

3、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在下一年度需完成不少于2次的公开课教学,由教学中心组织实施。

4、经“校评工作组”审定的符合“梦蹊-课堂质量奖”参赛资格的教师不得无故弃赛,否则三年内取消各类教学奖与评优资格,并停发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优秀”奖金。

5、对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和连续两年考核评价排名后10%的教师,教学中心在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教师教学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提升其课堂教学水平和能力。

6、对违反考核纪律、营私舞弊的行为,经查属实的,当年相关人员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并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中心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负责解释。若期间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考评办法修订,教学中心将根据学校最新办法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文化素质与公共基础课教学中心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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