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学院、中心:
为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师生实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实验室突发事故快速响应、应急处置和协同自救能力,严格对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等文件规定及上级工作要求,现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校区实验室应急演练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各单位须紧密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实验室功能类型、危险源种类及分布、实验操作风险等实际情况,科学谋划、精准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演练工作坚持实战导向、贴合实操、注重实效,坚决杜绝形式化、走过场,切实通过演练补齐安全应急短板,全面提升师生应对各类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避险自救和协同配合能力。
演练以单个实验室为基础单元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等通用型、普适性演练可统筹多个实验室同步开展;针对危化品、特种设备、高温高压等重要危险源的专项应急演练,仅限对应危险源所属实验室精准开展,确保演练针对性、匹配性。
各单位须完整留存演练方案、现场照片、过程记录、总结报告等全套台账资料,规范分类整理、统一归档留存,建立健全实验室应急演练专项台账,以备上级检查核查(演练台账模板详见附件1)。
二、演练频次及报送要求
根据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相关标准,结合校区实际,各级实验室年度应急演练频次要求如下:
| 实验室分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开展频次要求 | 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含针对重要危险源的应急演练) | 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含针对重要危险源的应急演练) | 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 | 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 |
请各单位严格遵照频次要求落实演练工作,于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实验室应急演练计划编制及报送工作(计划模板详见附件2)。自2027年起,各单位须于每年年初完成本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报送,统一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备案存档。
教务部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