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充校区学科竞赛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类学科竞赛组织开展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依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南充校区学科竞赛经费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重申并明确如下:
一、严格预算年度管理,严禁跨年报销结算
学科竞赛专项经费实行“当年立项、当年执行、当年结清”的管理原则。所有本年度正式立项的学科竞赛项目,全部预算经费须在自然年度内(以学校财务处年度封账结算时间为准)完成全部执行与报销手续,确保年度预算落地清零。
除学校财务处另行发布统一延期、封账调整通知外,逾期未完成报销结算的经费指标将自动失效,由学校统一收回,不予保留、不予补拨、不予结转。
二、严肃项目立项管理,落实预算扣减机制
为强化竞赛立项工作严肃性,杜绝“重申报、轻落实、空立项”等问题,切实提升竞赛项目执行质效,校区建立竞赛预算动态扣减机制。凡经学校正式批准立项、已下达年度预算的学科竞赛项目,除赛事主办方官方取消、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形外,项目未按计划组织实施或无故终止的,校区将在核定该单位下一年度学科竞赛预算总额时,直接扣减该立项项目申报预算额度的50%。
确因特殊客观原因无法按期举办、正常推进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盖章、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教务部,经核查通过可免于预算扣减。
三、严控经费支出范围,规范费用列支比例
学科竞赛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仅可列支与竞赛组织、参赛开展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含赛事报名费、参赛差旅费、竞赛专用耗材费、赛事所需设备租赁费、赛事宣传及资料打印复印费等。
严格控制非核心支出占比,其中赛事宣传费、资料费、打印复印费等辅助性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年度执行总金额的10%,超比例部分不予报销。
四、压实管理工作责任,严守财经纪律底线
(一)严格专款专用。学科竞赛经费仅限用于竞赛项目相关工作,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经费,严禁虚报、冒领、套取专项经费,严禁列支任何与竞赛工作无关的费用。
(二)规范票据报销。所有报销票据、凭证须严格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学校财务报销制度要求,发票开具内容、明细品类、金额必须与实际支出事项完全一致,票据真实、合法、有效,严禁虚假票据、不合规票据报销入账。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为竞赛经费管理主体,须指定专人统筹负责本单位学科竞赛经费的预算执行、日常管理和报销审核工作;项目负责人为经费使用第一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直接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科竞赛经费管理工作,严格遵照规范执行,从严把控经费使用流程和标准,切实保障专项经费规范高效、合规安全使用,推动南充校区学科竞赛工作高质量开展。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