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创新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西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南石大委发〔2020〕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推免工作,经学院讨论决定,成立“财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学院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配合学校领导小组调查和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等。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等组成。工作小组总人数为7人,设组长1名。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出具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审核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总人数为5人,设组长1名。
二、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推免生选拔范围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并在我校就读的应届拟毕业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通过“中高计划”等联合培养项目招生入学的学生)。
(二)报名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无未修、补考(不含因缓考参加的补考)、旷考、取消资格记录。
5、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 (均以当年学院规定的计算日期为准)。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7、外语国家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外语四级考试)。
8、通过“四川省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考试。
(三)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专长和创新创业成效等方面考核合格的本硕连培学生,可报名申请直接推免资格。此类推荐生占用其所在学院的推免指标。
三、推免生的推荐办法
(一)推免研究生综合评价体系
坚持以德为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守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坚持全面发展。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学业表现,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以及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引导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选拔以过程性评价为主,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推免依据为学生的遴选考核成绩。
遴选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成绩×90%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10%
1、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由学生前三年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公式“50+平均学分绩点×10”计算确定,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平均学分绩点以综合教务系统统计数据为准。
2、综合能力考核的百分制成绩确定方法,具体细则见《财经学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1)综合能力考核的内容
推免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考核共包括三个部分(各部分按100分计):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科研学术能力考查和社会活动能力考查。
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以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为准。
科研学术能力考查:主要考查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
社会活动能力考查:主要考查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艺术特长等内容。
(2)综合能力考核对应的百分制成绩构成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5%+科研学术能力×70%+社会活动能力×25%
(二)推免指标分配
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参考各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和往届推免、考研情况等因素分配各专业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各专业的推免指标数总和不得超过学校确定的学院推免指标数,候补人选指标应限定在专业推免指标数的20%以内(不足1人的按1人计)。
(三)学院审核小组对报名参加推免遴选学生(含本硕连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对学生提交的多篇(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要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学院按照推免管理细则中确定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进行折算,确定遴选考核成绩,并根据遴选考核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确定拟推免生及候补人选。
(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专长和创新创业成效等方面考核合格的本硕连培学生,经本硕连培生导师书面推荐,可获得拟推免资格并优先使用推免指标。
(六)学院最终确定的拟推免生人数及候补人选人数分别不得超过学院公布的各专业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
四、推免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安排和要求,成立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推免管理细则及学校年度推免工作通知要求,制定学院年度推免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年度推免工作并在学院网站发布相关通知。
2、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推免实施方案,自愿提交参加推免遴选报名申请,填写《财经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到辅导员处,组织进行申请材料审查。
3、学院审核小组完成对报名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的审核鉴定、答辩工作,如出现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一律不得推荐。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将答辩结果在学院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还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予以公示。
4、学院完成推免生考核和选拔工作。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拟候补人选学生名单在学院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有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声明存学院备查,并在该专业按录取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该专业无符合条件者,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研究后将指标调剂到院内其他专业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5、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学院拟推免学生进行审定,通过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程序,避免推免指标浪费,学院公开公示的拟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必须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指标计划内。学院同时公示拟推荐免试研究生候补人选名单,候补人选按综合分降序排名。
2、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诚信教育,学生在提交推免申请后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后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学校将在学生档案、学生登记表中如实记载。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进一步加强大学四年级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力争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达到优秀评价标准,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受记过及以上校纪校规处分或受刑事、行政处罚;(3)有学术不诚信行为;(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实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须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公告(公示)网址及投诉
本次推免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和实名举报,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工作小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本实施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财经学院。如学校政策发生变化,则本实施办法作相应调整。
西南石油大学财经学院
2020年9月22日
附件1
财经学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一、综合能力考核方式
推免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考查共包括三个部分,其中:
1.科研学术能力考查
主要考查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基于相关证明材料,其计分细则参见表1。
表1 科研学术能力评分细则
项目与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A:学术论文 |
A1: SSCI期刊论文 |
学术期刊 |
60 |
|
该部分最高为60分。论文必须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
A2: EI、SCI、CSSCI及CSCD核心库期刊论文 |
学术期刊 |
50 |
|
A3:CSSCI及CSCD扩展库或北大中文核心数据库 |
核心期刊 |
40 |
|
合计 |
|
B:学科竞赛 |
B1: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大赛 |
级别 |
国家级 |
|
该部分最高为40分。学科竞赛项目以学校及学院立项项目为准。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
一等奖(特) |
40 |
二等奖 |
35 |
|
三等奖 |
30 |
|
B2:国家级(分A级、B级、C级,以教务处文件认定的分级为准) |
等级 |
A级 |
B级 |
C级 |
|
一等奖(特) |
35(40) |
30(35) |
25(30) |
二等奖 |
30 |
25 |
20 |
|
三等奖 |
25 |
20 |
15 |
|
合计 |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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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注1: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注2:A项目的认定以公开发表的正式期刊为准,需提供期刊原件以及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件,或者报纸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原件及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件,同时提供扫描电子版。
注3:B项目的认定应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且以证书为准,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电子版(以作品邮寄方式的参赛奖项不予认定)。
注4:学生用于申请的所有的成果、证书的获取时间均应在8月31日之前。
2.社会活动能力考查
主要考查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艺术特长等内容。基于相关证明材料,其计分细则参见表2;
表2 社会活动能力评分细则
项目与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项目 |
等级 |
A.文体竞赛获奖 |
国家级 |
一等奖 |
30 |
|
最高分不超过30分。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团队奖项分值减半。 |
二等奖 |
20 |
|
三等奖 |
10 |
|
B.参军入伍服兵役 |
在大学生本科阶段主动参军入伍 |
50 |
|
最高不超过50分 |
C.志愿服务 |
国家级志愿服务 |
10 |
|
最高不超过10分 |
省级志愿服务 |
5 |
|
D.国际组织学习 |
10 |
|
最高不超过10分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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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附件2
财经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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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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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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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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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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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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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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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绩点 |
|
学分绩点排名 |
|
综合测评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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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语考试通过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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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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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
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文体竞赛获奖情况: |
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 |
志愿服务工作情况: |
国际组织学习情况: |
申请人保证: 1.我保证以上填写内容及提交的相关材料准确、真实、有效; 2.我已阅读学院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同意按文件要求执行。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可电子填写及格式编辑、增加页数等,但本人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