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使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教育和管理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两周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对党员进行评议;积极参加校党委和总支组织的有关活动。
2、建立党员情况一览表册、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大会记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
3、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4、党支部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党员每学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作为支部考核的依据,党支部每年向党总支汇报一次对党员考核的结果,支部书记每年撰写支部工作计划、总结。
二、参加组织生活的对象
本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及教育的需要,可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群众代表列席。
三、组织生活的内容
1、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规定、报告、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和准则,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
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和党性分析,检查党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情况。
4、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党内各项制度以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讨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对犯有错误的党员和违法乱纪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
5、组织党员开展“争先创优”、先进性教育活动。
6、组织民主生活会,定期进行党性分析,检查本人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团结和思想统一。
7、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关心群众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8、讨论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入党对象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9、评选推荐优秀党员,对不合格党员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10、经常性开展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
四、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
1、建立登记制度。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如实记录党组织活动的参加党员、主要内容、讨论发言和会议决议等情况,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确保党组织生活的经常化和规范化。
2、建立请假制度。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党内不允许有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