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是教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的课程教学实施基本文件,是教师授课思路、教学内容、教学技能及教学组织能力的综合反映,同时也是教师授课及授课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师教学,确保课程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第一条 主讲教师应按照所承担课程的最新教学大纲要求,针对授课教学班的学生实际情况,以课次为单位,编写能有效实施课程教学的教案,充分反映教师教学设计思想,体现教师的教学经验和风格。讲义、多媒体课件等其他教学材料不能代替授课教案。
第二条 教案应由课程主讲教师本人完成编写。对“多人一课”的课程,应经课程教学团队集体研讨后,由各主讲教师完成编写。
第三条 主讲教师要秉承“教书育人”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教育有机结合,立足于帮助学生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做事。
第四条 主讲教师要加强学习,遵循教学基本规律,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从努力探索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途径与方法出发,做到“课前备好教案、课中用活教案、课后反思教案”。
第五条 主讲教师须在学期开学前备好所上课程的授课教案,不得使用未经补充、修改的陈旧教案进行授课。新任课教师、开新课的教师所编写的教案,经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 主讲教师在课程教学中,既要有效运用教案的具体实施方案,又要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教学要求的变化、学生实际知识基础、教学进度变化等,适时调整、补充、完善和反思授课教案,与时俱进,积累教学经验,保持教案的先进性和适用性,持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第七条 教学单位要重视教案的编写及教学方式方法的研究,经常性的开展教案的研讨和交流,聘请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示范,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案的编写质量。
第八条 每学期开学前,教学单位应对课程主讲教师的授课教案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每位主讲教师均按要求编写了课程授课教案;学期中和学期末,教学单位应对教案进行检查和评价,分析教案的教学实施情况。教务处、评估处等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授课教案的抽检与评优。
二、教案的编写
第九条 主讲教师在认真钻研课程最新教学大纲的基础上编写授课教案,明确课程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深入研究课程选用教材,广泛阅读和参考课程相关资料,及时了解授课对象的基本情况,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内容和设计教学实施方案。
第十条 教案应包括封面、课程表、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进度安排表、分课次的课程教学设计、授课总结六个部分,一般应采用规范格式编写(格式见附件)。
1.封面:“课程名”、“课程号”与《课程总表》中教师所承担课程的名称和课程号一致;“教学单位”、“教研室”填写全称。
2.课程表:《课程总表》中教师所承担课程教学班的课表。
3.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最新课程教学大纲。
4.授课进度安排表:按教学班,以课次为单元编写的课程教学进度安排。
5.分课次的课程教学设计:以课次为单元编写的课程教学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教学目的、重点难点、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课后延伸四个方面。
(1)教学目的:本次授课的教学目标及预期达到的效果。
(2)重点难点:重点内容是学生必须掌握和加强学习的知识点和技能,实践教学还包括实践操作训练的主要指导点、关键环节、关键技术及方法等;难点内容是学生学习时难以理解、难以掌握,需要着重讲授的知识点和技能。
(3)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教师通过对教学大纲、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的研析,针对本次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所采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方案。如教学方式方法(讲授、演示、实验、讨论、案例分析等)、教学手段(教具、模型、图表、实物、现代教学技术以及实践环境等)、师生互动环节以及板书等的设计,能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积极思考,激发学生学习潜能。
(4)课后延伸:为帮助学生掌握所学知识而合理安排的课后学习环节,包括作业、实验以及课后阅读等。
6.授课总结:课程结束后,主讲教师对课程整体授课情况、教学环节设计、重难点把握、教学方式方法的应用、师生互动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审视教学过程中的不足,肯定教学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三、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西南石油大学授课教案规范及要求》(校教字〔2005〕86号,2013年6月修订)同时废止。
更新时间:2018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