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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勘探开发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模式探讨--余晓钟


201341日晚,由西南石油大学科研处、文法学院共同主办,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承办的学术讲座在思学楼A114成功举行。中心学术委员余晓钟教授为广大师生带来了题为《石油勘探开发项目监督管理模式探讨》的学术报告。

主讲嘉宾介绍

余晓钟,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石油天然气工程管理与决策优化研究所所长、工商管理教研室主任,工商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科建设负责人。主要从事“项目管理”、“石油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与教学。主持与主研科研项目四十余项,其中国家及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8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以及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共计120余篇,主编教材2部,出版专著4部。获省社科优秀成果奖2项,获中石油企业协会一等奖5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获市厅级奖10项。

社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一般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模式

余晓钟教授向在场师生介绍了社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一般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模式。“现代项目管理模式是以契约合同关系为主要特征,在政府监督下,第三方监理下运行的,投资方、甲方、乙方、监理方、监督方多方制约与关联的运行机制。”

国内石油勘探开发项目监督管理模式比较

余晓钟教授比较了当前国内石油勘探开发项目监督管理模式,总结了“监督机制不规范,组织结构多样化”、“监督管理标准没统一”、监督人员无严格的资质认证”、“风险及赔偿机制缺失”等十点问题。

“未来石油勘探开发监督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是建立起全面、统一的监督制度,形成有序、规范的竞争,适当发展一批有资质能力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在实施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时,聘用本单位以外的现场监督人员。”余晓钟以壳牌、AGIP等跨国企业为例,介绍了国外的大公司监督管理制,并预测了未来石油勘探开发的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

建立统一的总公司层面的监督管理公司

余晓钟教授指出,中国要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在三大石油公司内建立统一的总公司层面的监督管理公司。随即向行业化过渡,整合三大石油公司监督资源,实行行业监督管理标准化、统一化、规范监督市场,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石油监督管理模式。

 讲座互动在观众提问环节,针对同学提出的石油勘探开发完全市场化的问题,余晓钟教授指出,石油勘探开发项目与一般工程项目有很大不同。作为一种稀缺的战略资源,石油关乎国家经济命脉,不能照搬西方经验,应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形成自己的管理模式,尽量保护民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