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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人才引进时校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办法的通知
作者:段又菁   编辑:杜翼   审核:邱子辉  日期:2019-05-30

关于完善人才引进时

校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的相关要求,考虑到职称放权后各学校申报条件和评审难度存在着较大差异的客观实际,为了支撑我校“双一流”建设,打造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学校拟完善人才引进时校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进校工作前在校外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学校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20176月之前取得的,由四川省职改办审批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无需确认。

2、我校不具备评审资格的相关职称序列确认工作参照本办法执

行。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校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简表》。

2、单位核实。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简表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签署相关审核意见连同材料一并报送至学校职改办。

3、职改办审核。根据申报人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时间对标学校当时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4、职改办审核通过后,根据申报人档案里的相关材料综合认定其在校外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结束后方可兑现相关待遇。

三、相关说明

1、该工作涉及到新进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2、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废止。

 

 

联系人:杜翼   段又菁  杨明松

联系电话:83032315

 

 

                                           职改办

                                       2019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