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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1月回收实验室危险废物的通知

2021年10月28日  作者:  编辑:王智平  审核人:  

校内各实验室及相关单位:

定于2021年11月3日14:40-17:30学校统一回收实验室危险废物,包含实验废液、废试剂(液体、固体)、废油(纯油)、含油废液、固体废物,包装物。请相关单位做好危废的自查、清点、分类、装箱、登记工作。于2021年11月2日18时前将《危废转移登记单》202103版(详见附件)电子文档发至swpuwzp@qq.com进行网上审批,审核通过后,打印出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危废实物自行交送到北校区危险品库房(水合物实验室东侧),工作人员将对照《登记单》逐一清点,办理交接手续。现场不接受手工填写和未经网上审核的《登记单》及危废,联系电话83032341。

危险废物交接要求:

1、交来的废试剂,须保持原标签清晰可辨,否则,学校不予接收。

2、废液统一要求用20升或25升可密闭桶装,每桶装入量不得超过桶容量的80%;不接收小于20升容量的小包装废液。

3、空瓶、空桶及破碎玻璃器皿作为废包装物回收,必须不留残夜,外观清洁。按玻璃瓶和塑料瓶分装,破碎玻璃器皿单独包装。

4、将清点好的危废按废试剂(分液体、固体)、酸、碱(分液体、固体)、各类纯油、含油废液、有机废液、无机废液、包装物(分玻璃瓶、塑料瓶)进行分类,小件危废装入纸箱或木箱,每个大件外包装上需粘贴黄色“危险废物标签”,标明内装危废名称、类别及相关信息。

黄标签于网报审核通过后,到后勤楼304领取。

装箱注意:箱内如有高毒剧毒、高危、易燃易爆化学品、含重金属废液,需在实物外包装上特别注明;氧化、还原性质危废不能同箱混装。

5、危险特性按一般毒性、腐蚀性、剧毒、易燃易爆、含重金属确定。

6、本次危废填报提交的《危废转移登记单》一定要统一使用202103版,并参照表中示例认真填报每一栏内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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