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0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作者:   编辑:陈梅   审核:  日期:2019-09-10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西南石油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西南石大教〔2013〕35号)、《西南石油大学本硕连培管理办法(暂行)》(西南石大教〔2016〕151号文件)和《西南石油大学关于在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西南石大教 [2019] 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在本科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课程无未修、补考、旷考、取消考试资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一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思想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推免研究生前三年内德、智、体综合评分居该专业年级前40%名次内;高等数学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外语国家四级成绩达到425分(或通过四级考试)及以上;通过“四川省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考试或国家二级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推免生的推荐办法

(一)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院的推荐工作,对自愿申请且符合参加免试攻读硕士推荐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政治表现等方面全面考核。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科研副院长、教师代表、辅导员、教学干事等组成。对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工作,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进行。

经济管理学院2020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党刘栓   

成员:曾有为、郭志钢、郑小强、余晓钟、沈西林、廖特明、彭倩、吕南、苏昊、李志刚

秘书:刘波、袁桔、蔡铮

 (二)推免研究生综合评价体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学院党委组织对每一位推荐学生的思想品德给出明确的考核评价,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对拟推免学生前三年课程成绩(按学校教务系统生成的平均学分绩点转化为百分制)和专业综合面试考核成绩(百分制)进行折算得出综合分。

综合分=[(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1)×10+60]×80%+专业综合面试考核成绩×20%

其中,推免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考核主要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考核审查。将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以及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特长等情况作为面试考核中的综合素质表现相关考核内容。

(三)各专业按照推荐指标总额1:2的比例确定推免硕士研究生初步推荐学生名单(按照学校教务系统生成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步推荐名单,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声明存学院备查),再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入围学生统一进行专业综合面试考核、计算综合分,根据该折算综合分按专业对初步推荐学生进行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各专业拟推荐名单。

(四)学院将拟推免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有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声明存学院备查,并在该专业按折算综合分排名依次递补,若该专业无符合条件者,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研究后将指标调剂到院内其他专业进行递补。

三、推免指标分配

各专业推荐指标分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同时考虑学院各本科专业所对应的硕士学位点建设以及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等因素进行划分。

根据学校下达的免试研究生名额,我院可在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22名免试硕士研究生。经研究,推免指标分配如下:

各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分配

专业

推荐指标

工商管理

3

市场营销

3

电子商务

3

经济学

3

公共事业管理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会计学

6

合计

22

 

四、推免程序及日程安排

1、9月9日,学院将推免实施办法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查;

2、9月10日前,学院将通过审查的推免实施办法在学院网页上公告,并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启动遴选;

3、9月12日上午11:00前,申请推免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到辅导员处,组织进行申请材料审查;

4、9月13日前,学院组织专业综合面试考核、计算申请学生综合分并排序;

5、9月16日前学院领导小组开会审查确定推免人选及“后备”人选并公示;

6、9月17日上报材料到学校,同时推送至学校网站(http://www.swpu.edu.cn)“重要通知公告”栏;

7、9月18日相关学生前往校医院完成体检。

五、其他事项

1、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程序,避免推免指标浪费,学院公开公示的拟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必须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指标计划内。学院同时公示拟推荐免试研究生“后备”人选名单,“后备”人选按综合分降序排名。

2、截止至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会议召开前一日(9月18日),若有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被取消或放弃推免资格,可由本专业已公示为“后备”人选的学生顺延递补。其中,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因就业等原因放弃推免的,应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放弃推免的申请。

3、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诚信教育,学生在提交推免申请后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后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学校将在学生档案、学生登记表中如实记载。要避免出现学生已获得我校推免指标而未被接收学校或单位录取从而导致指标作废的情况。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

5、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进一步加强大学四年级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力争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达到优秀评价标准,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有学术不诚信行为;(4)应届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六、公告(公示)网址及投诉电话

学院推免工作相关材料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网址为:http://sem.swpu.edu.cn。投诉电话:028-83032834、83034789。

本实施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则本实施办法作相应调整。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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