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春华秋实,有始有极。在校期间,你们追求理想,奋发苦读,不仅圆满地完成了学业,而且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使自己的人生得到了新的升华。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临别之际,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努力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你们一生为之骄傲的政治选择,希望你们时刻牢记党员身份,珍惜政治生命。按照有关规定,你需要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为了使你能顺利地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我们将有关事项特别通知和提醒你,希望你能认真、仔细地阅读,以便及时准确地办理好自己的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一、留校党员
攻读本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按校内程序实行电子接转,毕业生党员本人到学院核实和进行相关的登记。
二、到外单位工作或学习的党员
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党员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以及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1、省内就业或学习
全部实行网上转接。转接前,务必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组织部门取得联系,明确目标党组织的全称(精确到支部);转接后,应及时前往目标党组织,完成系统内报道。
2、省外就业或学习
实行网上转接与开具介绍信相结合的方式。转接前,务必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组织部门取得联系,明确目标党组织的系统内全称(精确到支部)和纸质介绍信抬头;转接时,请主动索取系统内打印的“党员登记表”、含唯一查询码二维码的电子介绍信,以便目标党组织接收;转接后,应及时前往目标党组织,完成报道。
三、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
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以及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转接形式同“到外单位工作或学习的党员”。
各位党员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完成转接,切不可放在口袋中,导致介绍信过期。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丢失后,如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无故拒绝接受按照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或拨打全国统一党员咨询服务电话12371。
对接移党员组织关系有其他问题的毕业生党员,可咨询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关系转接的老师或学校组织部,组织部联系电话:028-83032256。
西南石油大学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