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2年以前)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对象
已完成项目的研究生。
二、提交材料
1.《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题报告书》(详见附件2);
2.结题成果支撑材料,论文均需提供封面、目录、内容页和图书馆检索证明原件。
特别说明:结题报告书+成果支撑材料需用订书针装订成一本
三、结项条件
1.重点项目: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SCI二区论文3篇,或SCI二区论文1篇+一区论文1篇。
2.一般项目: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SCI二区论文2篇,或SCI一区论文1篇。
3.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必须以西南石油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如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或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可的导师团队指导教师)应是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同时需提供本人为该成果实际贡献人的证明。
特别说明:作为申报条件和结项条件的学术论文,同1篇文章只能用于1人、1次,不能用于多人或反复使用。
四、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23年4月28日10:00前
提交地点:纸质版1份提交至石工院学科研办(明辨楼B518)
PDF电子版1份提交至石工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登记(提交网站见班级群)
五、其他说明
1.学院初审结项材料后将相关结项材料提交研究生院质量办,研究生院对结项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将一次性拨付后续经费。经费使用应符合《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石大研〔2019〕6号)要求。
2.对于不能按时结项的毕业研究生,应及时在“石工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登记”中进行终止申请并提交终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