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汇报时间:硕士25~30分钟,博士45~50分钟,现场质询时间:硕士15~20分钟,博士20~30分钟)
答辩报到:答辩研究生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答辩会场,向答辩委员会(秘书)提交答辩材料进行报到,答辩无故缺席者视为答辩1次(每人有且仅有2次答辩机会)。
答辩开始: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名单(含评委、秘书、答辩研究生)、答辩流程和答辩开始。答辩研究生按答辩委员会要求逐一进行答辩。
正式答辩:
研究生用多媒体PPT逐条汇报论文评审修改意见及所对应的修改情况。答辩委员会质询和审查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答辩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才能继续答辩。
研究生用多媒体PPT汇报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论文评阅主要结论及质询问题,答辩委员会、参加答辩会议人员质询研究生。研究生必须及时记录问题,并简明扼要回答问题。答辩委员会、参加答辩会议人员可根据研究生回答情况进一步质询。
答辩委员会表决并形成决议: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所有研究生回避)。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秘书除外)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现、论文质量、评阅意见和修改情况给出答辩成绩,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就是否同意“答辩通过、同意毕业”做出相应的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经答辩委员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秘书除外)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对应学位做出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依据答辩表决统计结果形成答辩决议,答辩决议应与答辩成绩、答辩表决结果一致,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注意:对于答辩委员会同意研究生“答辩通过、同意毕业”而不同意授予学位的情况,答辩委员会应就是否同意研究生在1年内完成论文修改,重新答辩1次(只能重新答辩1次)作出明确的决议。原则上前后两次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由相同人员组成,且间隔时间不少于半年。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答辩委员会也不同意修改论文重新答辩1次,但论文已达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而申请人又是同等学力入学者或由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尚未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者,答辩委员会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并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答辩结束:答辩委员会秘书召集所有答辩研究生到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决议,答辩研究生致谢词,答辩委员会主席就本组答辩总结发言并宣布答辩结束。
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秘书及时在答辩相关材料上做好答辩记录。
其它要求:答辩研究生根据答辩安排依次并全程参加论文答辩,服从答辩委员会的安排,全程不得影响其他研究生论文答辩。因特殊情况需使用通讯工具或录音录像,须经答辩委员会或学院审批。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位流程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