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外住申请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受理,请需要外住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审批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请对象
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包括2016、2017级硕士研究生。
二、审批程序
1、外住申请
时间安排:5月20日前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填写《研究生因故不住学生公寓相关单位审批意见表》。
2、交汇总表
研究生培养学院汇总外住名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外住申请名单汇总表》、《研究生因故不住学生公寓相关单位审批意见表》于5月25日前反馈至学管中心孙老师(地址:后勤综合楼410室,电话:83032643),表格均需学院签字盖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
3、办理退宿
时间安排:6月1日至7月3日前
已申请外住的研究生本人或委托人前往所住学生公寓:22栋在C区—101室,20栋A、B区在东门管理员办公室,20栋在C区-119室交还寝室钥匙并退宿。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搬离寝室、退还钥匙,学管中心将把外住申请表退回学院,视为住学生公寓,学生本人需缴纳住宿费用。
三、注意事项
1、对于2017—2018学年已审批外住的同学,如要在2018—2019学年继续外住,需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外住的研究生需签订《研究生租房住宿安全责任承诺书(2018版)》。
特此通知!
土建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