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四十六条:“应予退学而学生本人拒不主动申请退学的,学校应对其作退学处理,但在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前,学生所在学院应当书面告知学生拟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有权进行书面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做好书面记录。因特殊情况告知书无法送达本人的,通过学校网站公告送达。”之规定,特发布此公告。
RAJAE EL MOBARAKY ,女,国籍:摩洛哥王国,学号:202139080003,土木工程专业2021级本科国际学生;土木工程专业2021级本科国际学生。
经查实,RAJAE EL MOBARAKY 应于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二周内注册报到,学院数次联系该生要求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线上报到、注册手续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均未果。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学业成绩未达到本校要求或者在本校规定的最长在校累计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第五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第六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报到、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报到、注册手续的,应予退学”之规定,为严肃校纪,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讨论研究决定,拟对RAJAE EL MOBARAKY 两名同学作退学处理。公告期为7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学生在接到拟退学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