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金亮 审核人:石金亮 编辑:郭浩然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及其实施办法,促进学生加强课外体育锻炼,积极参与体质健康测试,提升学生体质,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课外健身跑实施细则
(一)里程要求
所有本科学生在校4年期间须完成600公里课外健身跑任务。其中第1学期至少完成60公里,第2~7学期至少完成80公里/学期,其余里程在第8学期完成(第1~7学期超额完成的里程可累积为第8学期完成的里程)。
(二)参与方式
大一学生每学期须至少完成30公里岗亭人脸识别打卡,其余学生、其余里程的打卡方式任选,但每天只能选择“乐健体育”跑步APP、智慧健身房跑步机、岗亭人脸识别打卡三种方式中的任一方式,不能同一天选择多种方式打卡。
(三)打卡要求
岗亭人脸识别系统打卡每天有效次数1次,每次有效里程2.4公里,每周有效天数5天。“乐健体育”跑步APP、健身房跑步机每天最多有效里程3公里,每周最多有效里程15公里。
(四)里程查询
岗亭人脸识别系统打卡、“乐健体育”跑步APP,智慧健身房跑步机三种跑步里程数将直接同步“乐健体育”APP当中,学生可直接在“乐健体育”APP中查询。
(五)体育竞赛抵扣课外健身跑里程管理办法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由学校、体育学院组织的校级体育竞赛,或由体育学院组队代表学校参加的校外比赛,以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名次抵扣课外健身跑里程。
1、赛事范围
由体育学院举办的校级体育竞赛,主要包括:校运会、全民健身体育节、环校长跑等以及代表学校参与的校外各级体育竞赛。
2、抵扣规则
(1)校田径运动会非投掷类项目获前八名的学生,按名次由高到低,依次抵扣100公里、80公里、60公里、50公里、40公里、30公里、20公里、20公里。
(2)校内其他比赛项目获得比赛名次者,按照各项目比赛规程明确的奖励标准进行相应的里程抵扣。
(3)校外比赛或者代表队日常训练参照校内比赛抵扣规则执行,由校代表队主教练根据日常训练和比赛情况提出抵扣申请,经体育学院群体教研室主任审批后执行。
(4)享受抵扣里程的学生,当前学年的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合格标准的学生每年最多可抵扣100公里,达到良好标准(80分)以上者可享受双倍抵扣标准,并且可以一次性抵扣完当年的最低里程。
(六)课外健身跑违规处理
课外健身跑活动过程中,严禁骑车打卡、代跑以及采用非法软件或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成绩的“刷跑”“替跑”行为,一经发现,《体能达标与测试》课程平时成绩记为0分,并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七)特殊情况处理
学生因伤、因病或残疾,不能完成当前学期课外健身跑,可向体育学院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课外健身跑的申请。申请需提供三甲医院病历证明及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认可的书面材料,由体育学院核准生效。《免予执行课外健身跑申请表》可在体育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二、体质健康测试管理及注意事项
(一)体质健康测试学生必须进行网上预约,严格遵守预约时间段参加测试,若因学生预约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测试者,给予学生《体能达标与测试》课程平时成绩10分/次的扣分处理;若因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测试,则由体育学院另行安排时间补测,不扣平时成绩。
(二)体质健康测试前,请学生认真评估个人身体状况能否参与测试,如无法完成全部测试项目,可向体育学院申请缓测或免测,不承担“预约未测”后果。如有隐瞒,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测试过程中,如有身体不适,请立即停止测试并及时就医。
(三)体质健康测试时,所有学生务必穿运动服、运动鞋参加测试,并做好充分的热身活动。
(四)学生因伤、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当前学期测试,可向体育学院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申请需提供三甲医院病历证明及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认可的书面材料,由体育学院核准生效。《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可在体育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五)学生参与评奖评优,当年体测成绩必须达到校内“良好”等级(65分)及以上。
(六)体质健康测试过程中若有请人代测、代替他人测试及其他作弊行为,本年度体测成绩记为0分,《体能达标与测试》课程平时成绩记为0分,并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七)在体质健康测试过程中,学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有序测试和刷卡,不得辱骂、打骂测试工作人员,否则参照测试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保卫处处理。
(八)若有学生集体外出实习等原因耽误体质健康测试,该学院应在每学期初向体育学院申报说明,以便商定补测时间。
三、《体能达标与测试》课程成绩评定
(一)本课程考核评价内容包括课外健身跑以及大学四年期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1、平时成绩占总成绩20%。主要根据学生体测预约测试缺勤、项目测试不完整、课外健身跑不完成学期规定最低里程、体测违纪、课外健身跑违纪等表现进行扣分。
2、期末成绩占总成绩80%。学生在完成600公里健身跑的前提下,按照前三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平均成绩占50%与第四学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占50%之和计算课程期末成绩。经审批同意免测的学生,当前学年的体测成绩按照60分处理。
(三)学生按时参加每年组织的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在校期间超额完成600公里课外健身跑,每多跑5公里,《体能达标与测试》课程期末成绩可增加1分,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四)该门课程重修办法:学生第8学期可参加体育学院组织的毕业生补测,但只能刷新大四学年体测成绩,总成绩仍不及格者,只能通过超额完成课外健身跑里程实现总成绩加分至及格。
四、本细则自2019级本科生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归属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