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法学院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研究生导师在岗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和在岗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生导师新增遴选工作安排
1、5月23日前,教师填写《西南石油大学新增研究生导师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531063340@qq.com,纸质版2份交博学楼AB508。
2、5月27日前,学院进行评定并将拟新增硕导名单进行公示。
3、5月30日前,学院将拟新增硕导名单报研究生院。
二、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5月23日前,导师填写《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在岗资格认定表》电子版发送至:531063340@qq.com,纸质版1份交博学楼AB508。
2、5月27日前,学院进行资格审定并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3、5月30日前,学院将认定结论报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
法学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