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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的通知

2021年05月12日 11:02 作者:  编辑:王天学  审核: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法学院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研究生导师在岗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和在岗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生导师新增遴选工作安排

1523日前,教师填写《西南石油大学新增研究生导师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531063340@qq.com,纸质版2交博学楼AB508

2527日前,学院进行评定并将拟新增硕导名单进行公示。

3530日前,学院将拟新增硕导名单报研究生院。

二、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523日前,导师填写《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在岗资格认定表》电子版发送至:531063340@qq.com,纸质版1份交博学楼AB508

2527日前,学院进行资格审定并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3530日前,学院将认定结论报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




法学院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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