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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2016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5年09月15日 作者:  编辑:宋旭平  审核:  点击:[]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2016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和《西南石油大学关于在2016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卫德佳 

  成  员:兰力平      谭祖雪  王天学  洪晓华黎子炯 

  秘  书:宋旭平 

二、参加推免生选拔的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在本科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课程无未修、补考、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等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一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推荐期间无申请资料作假的情况。

(五)思想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前三年内德、智、体综合评分居该专业年级前40%名次内;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国家四级成绩达到425分(或通过四级考试)及以上,外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相应的专业四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四川省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考试或国家二级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在综合评价时,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


三、各专业名额分配

我院推荐名额5人。

本科专业

初选名额

推荐名额

法学专业

6

3

社会工作专业

4

2

四、初选和推荐的成绩计算

入围面试的初选名单,依据前三年课程成绩,按学分绩点排序后择优确定。

学院最终的推荐名单,依据推荐生总成绩择优确定。

推荐生总成绩由前三年课程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组成,其中前三年课程成绩所占比例为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前三年课程成绩=(前三年学分绩点平均值—1*10+60

面试成绩由特长分和面试分组成,各占10%。特长分由学院工作小组依据下表来认定,最高分为10分:

 

特殊表现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者 

一等奖(第一名)

1

4

7

二等奖(第二名)

0.5

2

5

三等奖(第三名)

1

3

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如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1

4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核心刊物2

非核心刊物1

在社会活动中作出贡献受媒体报道或单位表彰

一例1-5

 


六、推荐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914日,将法学院推免实施办法在学院网页上公告。

(二)914日—16日,学生提交《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三)917日上午,学院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前三年课程成绩确定初选名单。

(四)917日下午,学院工作小组对初选推荐生进行面试,并根据推荐名额和推荐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

(五)918日—20日,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张贴栏和学院网页上予以公示。

(六)921日,学院将《西南石油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综合信息表》报教务处。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

                        20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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