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
法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中期教学检查
自查自评总结
一、总体情况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字[2017]37号)的要求,同时为了达到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正常运行;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加强内涵建设,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目的,根据学校“教学单位自查自评为主、学校抽查评价为辅”的工作原则,法学院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了中期教学自查自评。
首先是成立法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中期教学自查自评工作小组。
组长:王天学
成员:王斌、余红、张江龙、傅晶晶、吴晓敏、梁分、周炎炎、宋旭平
其次确定了本次自查自评的工作方式,首先由教研室、实验室、院团委进行检查,然后由学院进行抽查,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在此基础上收集汇总各方面自查情况,形成自评报告。
二、检查及自评情况
(一)教学运行情况
1、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本学期教师任课情况检查。
本学期师资队伍及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
师资队伍情况 | 教师任课情况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合计 | 任课教师总人数 | 门数 | 门次数 | 平均授课学时 |
4 | 23 | 15 | 1 | 43 | 37 | 50 | 78 | 84 |
本学期,法学院6名教师未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这6名教师中有两名是新进教师,正处于过教学关阶段,未承担教学任务,另有一名教师出国进修。总体上而言,老师承担的平均门次数和平均授课学时比以往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存在授课门数和授课学时不均的现象,有的老师仅承担了一门课程的教学,授课学时仅32学时。相对而言,高职称承担的授课门数及授课学时较少,低职称的承担的授课门数和授课学时较多的现象依然存在。
2、本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
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表 教授开课情况 | 副教授开课情况 | 未授课教授、副教授名单 | 总人数 | 独立授课总门数 | 独立授课总学时 | 总人数 | 独立授课总门数 | 独立授课总学时 | 3 | 4 | 216 | 17 | 32 | 1338 | 谭祖学\王瑾\夏延芳\陈自强\傅晶晶\徐波 |
|
法学院教授给本科生授课门数和学时总体上来依然偏少,这一现象不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教授给本科生上课这一要求还有待一步落实和加强。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的门数和授课学时达到了全院的平均水平。本学期法学院有一名教授和五名副教授未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3、近两年新进教师的培养及任课情况。
近两年新进教师的培养情况统计表
总人数 | 本学期上课教师数 | 学院领导、同行听课及指导次数 | 听课次数 | 助教情况 |
人数 | 教学班数 |
6 | 2 | 4 | 4 | 0 | 0 |
法学院新进教师承担了部分教学任务,履行了试讲等程序,同时为新进教师各自确定了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其指导老师,在教案的编写,课堂讲授技巧等方面进行指导。并要求新进教师进行听课,学习授课方法。但在对新进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上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应当以担任指导老师助教的方式,全程参加整个教学过程,加快教学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未安排新进教师担任助教。
近两年新进教师担任主讲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教师姓名 | 主讲课程 | 担任主讲前是否已经历以下教学环节 |
教案编写 | 教学辅导 | 课程答疑 | 作业批改 | 实验指导 | 实习指导 | 课程试讲 |
1 | 胡亚琴 | 1、社会工作 | √ | √ | √ | √ | | | √ |
2 | 田维 | 1、刑法分论 | √ | √ | √ | √ | | | √ |
法学院对新进教师承担教学任务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试讲和备课等环节的监督考察,符合要求方能承担教学任务。
4、教学秩序检查情况。
法学院教学和学工队伍通过开学第一周的教学全面检查和平时的教学抽查,未发现教师未经批准进行调、停课或更换主讲教师等情形。学生的到课率总体上良好,课堂秩序总体上正常。
截至第11周止,法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更换主讲教师7次,有14位主讲教师进行了调停课,调停课共21次,调停课,更换主讲教师的次数比较频繁,这方面的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5、教学文案资料检查情况
法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共开设了50门理论课程,除全校任选课、文化素质课、实习课程、以及两门选修课外都按照要求选用了教材,其中选用“马工程”教材、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省部优教材等教材超过50%,教材选用上做到高要求和高标准,有一门课程选用了自编教材。根据教研室检查反馈的情况来看,本学期所有课程的授课教案齐备,符合教案编写要求。除后半学期才开始的课程外,前半学期进行的课程都基本按授课进程计划进行,授课教案及授课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对于因为法律修改导致课程内容必须变动的课程,要求老师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授课内容并安排教研室组织人员进行教学大纲的重新编写。大部分课程老师都根据课程授课的需要给学生指定相应的课外参考文献及书目,课外参考文献及书目基本上都与授课内容相关,在难易程度上适中。
6、课后作业及课后延伸情况。
目前已经在进行的课程,任课老师都按照要求进行了课后作业的布置和批改,大部分老师对作业的批改都较为详细。部分老师开展了课外辅导及答疑,通过课后面对面、电话、聊天工具、邮件及网络课程平台等进行交流和辅导。
同时,从本学期开始,法学院制定了《法学院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将任课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等工作内容都纳入了教师工作量的核算范围,加强对任课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等工作的管理监督,并鼓励任课教师积极开展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等工作。
7、课程信息化开展情况
课程信息化建设情况
序号 | 课程号 | 课程名 | 是否完成课程网站建设 | 应用方式 | 参与学生数 | 联合校外课程网站地址 |
1 | 8612005035 |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 是 | 教学辅助 | | |
2 | 8512007020 | 环境资源法 | 是 | 教学辅助 | | |
3 | 8515008030 | 经济法 | 是 | 教学辅助 | | |
4 | 8515001040 | 民法学 | 是 | 教学辅助 | | |
5 | 8612001035 | 社会学概论 | 是 | 教学辅助 | | |
6 | 8510601040 | 民事诉讼法学 | 是 | 教学辅助 | | |
7 | 8615023030 |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 是 | 教学辅助 | | |
(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情况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完善课题教学质量激励机制,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西南石大教[2016]56号)的规定,结合法学院的实际,制定了《法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并经法学院职代会审议通过。2016年已经按照本办法对法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进行了考核。
根据2016年的考核情况,对考核评价办法中确定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指标体系进行了相应调整,指标体系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标准。对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从三个方面来进行:一是专家(同行)评价,占考核体系的20%权重,主要由专家随堂听课和教学文档的检查组成;二是学生评价,占考核体系的60%权重,主要由学生网上评教和现场评教两部分组成;三是工作量考核评价,占考核体系的20%权重,主要由课程性质和教学工作内容构成;但对分值折算区间由去年的60到100分更改为80到100分。
目前法学院已经按照考核评价办法开展对教师的2017年教学考核评价工作,对任课教师进行了全面听课,安排了学生进行当场评教,收集相关数据,以便完成对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三)考试管理情况
本学期考试管理情况统计表
已考试课程数 | 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门数 | 实行流水作业方式阅卷的课程门数 | 学生违纪作弊人数 | 学院领导巡考次数 |
16 | 0 | 0 | 0 | 16 |
到目前为止,法学院共有16门课程已经进行了结业考试。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考试规范进行试卷的命题、审批、印刷和保管,未发现存在不规范的情形。严格考风考纪,安排任课教师及具有资格的老师进行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目前未发现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形,每次结业考试,学院相关领导都要进行巡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要求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阅卷,认真统分,按照要求进行试卷的归档,确保归档资料的完备。
(四)实验(实践)环节教学情况
1、 实验教学情况
本学期实验教学情况统计表
应开项目数 | 实开项目数 | 实开项目安排情况 |
验证型 | 综合型 | 设计型 | 研究创新型 | 合计 | 排课项目数 | 任课教师数 |
16 | | 16 | | | | 16 | 5 |
实验室在学院党政的领导和统一安排下,确保了本学期实验课程的有序进行,上课总体情况良好,未出现不按教学计划行课现象。存在的不足及改进:部分课程未及时或全面进行考勤登记和学生实验情况记录,拟督促实验员和任课教师强化实验课相关备档工作。本学期法学院16个实验项均按计划有序进行并完成。
2、实习教学情况
本学期法学院有社工专业2014级的技能实习、15级的课程实习。但由于均安排在后半学期及假期,故目前还未开展。
3、第二课堂开展情况
法学院修订了法学专业和社会工作的二课实施方案。第二课堂按照实施方案有序进行。本学生主要开展的二课是法学专业的模拟法庭竞赛,有98人次参加,正在进行之中,效果暂无法描述。
(五)中层干部听课情况
本学期中层干部听课统计表
(六)开展评教情况
按照《法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法学院由院领导对全体任课教师进行交叉听课,并对听课情况进行打分评价。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的建议,对每个教学班抽选20名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满意度进行当场评价。
学生推个别老师在上课情况有反馈的,学院根据学生反馈的情况,将反馈情况传递给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应对学生的建议及要求。
(七)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目前,法学院承担了2项省级本科教学工程,处于建设期的第3年,正处于关键时期,同时也初见成效。
(八)专项活动
1、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法学院三个教研室在本学期初制订了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根据教研活动计划开展了教研活动,包括教学文件、精神的学习、教学方法的改进、法律修订的研讨等各个方面,学习并执行《法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每个教研室本学期开展了4次左右的教研活动。通过教研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教研室的工作。
法学院教研室前半学期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序号 | 教研室 | 开展教研活动次数 |
1 | 法学一教研室 | 3 |
2 | 法学二教研室 | 4 |
3 | 社会工作教研室 | 5 |
2、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情况;
法学院为了进行教学中期自查自评,专门组织了由教学、学工、部分任课教师、学生代表进行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对在上课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映、探讨,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同学们对学院的教学工作,感觉很满意。教师对同学很有耐心,对待同学也很亲切,关于有关学习上的问题教师与同学之间也认真交流探讨部分。学生反映个别任课老师在课堂上讲课速度过快,上课不生动有趣,试验课与实务性结合不很好。同时希望学校在对学生的奖学金等政策制定上重视学习成绩的因素。很多学生反映,课后活动负担很重,严重挤占了学习时间和学习的热情度。对教学方面的具体意见有,个别考试试卷内容老化,还存在名次解释;增加二课的内容;排课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不均匀。
3、2017年春季开学教学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2017年春季开学教学检查中,总体情况正常。
4、2016年秋季学期课程试卷复查归档情况;
法学院课程试卷由各教研室负责归档检查,学院进行复查。经过复查,2016年秋季学期课程试卷已经全部归档完毕。
5、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按照学校要求,法学院制定了《法学院2017届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整体上按照进度在正常进行,但由于个别学生因为找工作等原因,不在学校,导致论文进度落后。
三、持续改进的措施
1、进一步学习学校教学相关文件,确保教学相关规定在教学过程中的执行度。同时完善学院教学考核规定,加大考核力度,将教学质量与考核挂钩;
2、.进一步开展好教研活动,通过教研活动来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方法。将科研与教学相统一,利用科研的过程与成果促进教学内容与质量的充实与提升;
3、加强教学秩序的管理,严格控制不必要的调停课以及更换主讲教师的情况;
4、加强老师责任心,住在城里的老师要合理规划时间,预留足够的时间,避免因为堵车或其他意外导致上课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