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责任感强,服从管理,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岗位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聘用制综合助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从事驾驶工作的专业技能,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书,具有3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过硬,心理素质较好,能够适应长时间出差(取得A2及以上驾驶证或有简单汽车维修技术者优先);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38周岁以下;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聘用制辅警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无明显的纹身、疤痕;
5.体貌端正,无残疾,男身高172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
2.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驾驶员报名)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及初审不合格人员不受理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及网上报名。
4.现场报名地点: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兴安路8号,联系电话:0825-2240489)。
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电子邮箱996833793@qq.com。
5.考试及面试:报名结束后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驾驶员主要测试驾驶技能。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岗位职责及管理方式
聘用制综合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和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
聘用制辅警:协助承担值庭、押解、看管等警务保障工作,配合民事、执行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人民法庭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法警队安排的其他工作。
聘用制驾驶员:车辆驾驶及综合管理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被录用人员接受劳务派遣公司及实际用工单位的双重管理。
六、薪酬待遇及其他
1.被聘用人员有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薪酬不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享受单位提供的三餐、体检、工会福利等。
七、附则
本公告由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