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西南石油大学人员引进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9日      作者:      编辑:陈波      审核:      点击:[]

西南石油大学人员引进工作实施办法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深化改革的有关精神,为满足我校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现对《西南石油大学人员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暂定)》进行修改,以此达到提高进人质量,进一步规范招聘工作程序的目的。

一、确定人员需求计划

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是招聘教职工的基础,进人单位要根据学科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和工作实情,认真分析,要本着对学校、学院长期健康发展负责的态度,慎重编写。学院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必须经教授委员会、学院党政研究同意后报送学校;其他单位人员需求计划必须经分管校领导、校长助理同意后报送学校。

每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以人事处发布的通知为准),进人单位按照人事处通知要求上报次年人员需求计划,经学校批准同意后,进人单位可在自身门户网站发布新一年度招聘计划,学校也会在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全校人员需求计划,正式实施新一年教职工招聘工作,一经发布原招聘计划自动终止。

新的招聘计划一经学校批准,原则上不得修改。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有进人需求的单位及时通过各种平台、渠道面向海内外发布招聘公告。

(二)提交面试审批。

进人单位对竞聘者基本条件的进行初筛,最终面试名单确定后,进人单位按要求填写《西南石油大学机关、直属单位人员面试申请表》(见附件2)或《西南石油大学教师、教辅人员面试申请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面试申请表”,报人事处审批。人事处将对面试申请结果及时回复。

(三)心理健康测试。所有面试人员均需要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进人单位凭人事处批准的“面试申请表”,组织面试人员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各单位面试和最终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依据。赴外面试的,心理健康测试可以在拟聘人员到校后补测。

(四)面试。详见《西南石油大学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见附件1)或《西南石油大学招聘学院教师岗、教辅岗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见附件4)。

(五)公示。进人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后,应在校内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必须公布学校纪委、人事处联系方式,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对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严肃处理。

(六)报送拟聘人员材料。按《西南石油大学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见附件1)或《西南石油大学招聘学院教师岗、教辅岗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见附件4)要求上报材料。

(七)体检。学校同意录用后,人事处通知录用人员进行教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人员聘用

对于同意聘用的人员,人事处将代表学校按照《西南石油大学新进教职工聘任暂行实施办法》(附件7)与其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书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按照聘用合同书约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其他

(一)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面试(如国外优秀人才等),可以根据特殊引进人才的具体需求,经进人单位和人事处协商后,针对其实际情况安排各种形式的面试(包括远程面试等)。

(二)其他特殊情况的面试(如赴外面试、远程面试等),心理测试结果等可以采用“先面后补”的方式,在报批进人材料前补充齐全。

(三)外聘专家招聘的实施办法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外聘专家管理办法》(附件8)执行,未按程序和要求登记的外聘专家不予认可。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招聘的,拟聘结果将不予认可。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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