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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中心组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供稿:      编辑:fx      审核:      发布:2014-09-19      浏览:

9月18日,学报中心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学报中心副主任李桂东主持了学习会。

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第一部语言文字方面的专项法律,体现了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作出了规定。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对于提高我校全面深化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进学校与经济社会各方的交流与沟通,实现学校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宏伟目标有着重要的意义。

李桂东强调,全体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意义,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积极主动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自觉养成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习惯,为学校全面深化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打下良好的语言基础。

会议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第一个专题:发展中国稳定中国的必由之路——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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