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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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级新生入学期间校园文化环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7日          作者:         编辑:李琼         审核: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的建设管理,营造良好的迎新氛围,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校园文化环境管理办法》,现将2021级新生入学期间横幅、海报、展板等建设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坚持事前审批

横幅、海报、展板、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审批单位为党委宣传部,校内外各单位悬挂横幅、张贴海报以及设置其他的宣传品,必须在OA系统中填报《西南石油大学公共场所宣传活动审批表》(代码:0032提前向党委宣传部进行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制作和宣传。南充校区的宣传品由南充校区审批管理。

二、加强内容把关

坚持“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各单位主要领导应从政治方向、文字表达等方面对宣传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学生社团宣传内容由校团委或指导单位负责把关。要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组织宣传,注意宣传品的后期维护并按期拆除,各单位在宣传品适当位置注明单位名称。

三、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1.学校公共区域,包括主建筑楼顶、校园干道等由宣传部设置宣传品。

2.学校在博学路设立特色创新横幅展示区(尺寸:长8米;宽1.2米),用以悬挂各学院的特色迎新横幅,需要在此展示横幅的学院请于830日前完成网上申请。各学院在博学路悬挂迎新横幅,应注意博学路双向道路横幅数量的均衡,若第一个学院在左侧干道已悬挂横幅时,第二个学院应在右侧干道悬挂横幅,以此类推,避免横幅数量左右两侧数量失衡。

3.各学院可在所在楼宇、LED显示屏及学生所在宿舍楼设置迎新横幅,做好后期维护,并在迎新工作结束后及时拆除。各迎新点位展板、海报、横幅由各单位自行负责,迎新结束后立即拆除。

4.严禁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在校园内张贴、悬挂、散发各种商业性宣传材料,及摆设商业性宣传摊点等。严禁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在迎新区域外的其他户外区域设置宣传品。

四、坚决整治违规布展行为

1.各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原则,认真履行所属阵地的建设管理责任,及时对本单位所属楼宇、橱窗、展板等进行检查清理。

2.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将联合相关单位对校内公共区域的非法张贴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治。

 

党委宣传部

20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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