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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励志强能”实践锻炼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供稿:  编辑:严旭  审核:  发布:2021年11月29日  浏览:

各学院:

经本人申报、各学院初审推荐和专家评审,拟立项石工院《提升墙面“颜值”,为同学办实事》等30个项目为第二批学生“励志强能”实践锻炼项目,为加强对立项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组应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励志强能”实践锻炼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围绕项目建设目标,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项目的实施。

二、批准立项的“励志强能”实践锻炼项目实施以学期为单位,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最长实施时间不超过一年,且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时间。

三、项目经费采用先立项建设,后验收报账的方式进行,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处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于申报但未获准立项的项目,各学院可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计划实施。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严旭,联系电话:5498

 

附件:第二批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励志强能”实践锻炼项目立项结果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129

 



西南石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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