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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4-2015学年“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资助金”的通知

供稿:  编辑:  审核:  发布:2014年12月11日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文件通知,现启动我校2014-2015学年“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资助金”的评定工作,本次评定与往年有所变化,请各相关学院认真阅读《西南石油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评定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学院实际申请人数可少于划拨指标数,但不得超过。

2、申请一等资助的学生不得超过下拨指标的20%,申请二等资助的学生不得超过下拨指标的30%,不足1人按1人计。

3、请于12月18日前完成学院初评及材料报送工作,各学院将各种材料汇总后报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材料包括:

(1)按字段“学院、专业、年级、姓名、学号、身份证号、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家庭情况简介、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等级、上学年不及格课程门次、本次申请资助等级、银行卡卡号、银行名称”制作汇总表,银行只能选择邮政储蓄或中国银行,课程统计范围为参与计算学分绩点的课程,要求报送电子文档(汇总表电子档请发到邮箱292581294@qq.com);

(2)学生申请表一式一份,要求纸质文档,表格可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下载,页数不够可附页;

(3)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可交复印件。

4、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后,组织召开学校层面评审会,进行差额评审。

5、未尽事宜可咨询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28-83035498。

学生资助中心

2014年12月11日

附:

1、西南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资助指标分配

(下载)uploadfile/2014_12_11_10270065.doc

2、西南石油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

(下载)uploadfile/2014_12_11_10272539.doc

3、新疆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

(下载)uploadfile/2014_12_11_10274049.doc



西南石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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