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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25年“川慈青云·助力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3日 11:33      作者:徐婉月     编辑:徐婉月     审核:秦海洋     浏览:[]

成都校区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来函,现启动2025年“川慈青云·助力成长计划”助学金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本科年级具有四川省户籍的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

二、奖励标准

为符合要求的受助学生提供连续四年总计18000元资助。其中:大学第一、二学年每年资助5000元,第三、四学年每年资助4000元。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2.有志弘扬慈善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愿意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承诺按照《志愿四川平台志愿者注册指引》加入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四川慈善 尚善志工”志愿工作者队伍或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积极参加总会的志愿者活动和其他社会服务活动;

3.家庭经济困难,优先资助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脱贫户(防返贫监测户)、军(烈)属、残疾人、见义勇为者等困难家庭子女和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就读社会工作、特殊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的困难学生优先;

     4.每年项目将对受助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思想品德、现实表现以及参加慈善公益活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其考核办法详见《“川慈青云·助力成长计划”受助学生年度考核办法》(附件2),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继续下一年度的资助。

四、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如实、规范填写《“川慈青云·助力成长计划”申请审批表》(附件3,A4纸打印,一式两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学生本人承诺书一份(附件4,签字按手印);

3)其他:低保家庭,则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或低保账户近三月银行流水截图;残疾家庭,则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以低保证、残疾证作为附件资料的申报学生,所提供的证件需是本人或是学生的家庭成员(另需提供户口簿有常住人口信息页复印件,反映与学生的关系)。

(二)学院推荐

请各学院根据学校指标分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选拔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1日16:00前将《“川慈青云·助力成长计划”2025级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6)电子文档报送至【数字学工】-【材料报送】-【2025年“川慈青云·助力成长计划”】,学生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纸质材料于11月21日16:00之前报送至资助中心(思学楼AB201)。

(三)学校评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组织学校等额评审,确定推选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审批。

五、其他说明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助学金,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为本学年(即2025-2026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社会捐赠类助学金,但社会捐赠类助学金之间不允许兼得。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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