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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学年鉴定、奖学金评定及“三优”评选相关工作的通知

供稿:  编辑:hgyzyw  审核:  发布:2016年09月09日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依据2016年《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现拟对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学年鉴定、奖学金和“三优”评定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学年鉴定

1、各学院组织研究生班级总结过去一学年的工作,并对本学院学年鉴定工作进行安排;

2、根据《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制订适合各学院的具体实施细则;研究生根据各学院制订的实施细则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

3、各学院组织研究生班级进行讨论、评议,并拟定研究生综合排名进行公示;

4、各学院组织班级根据评议情况填写《研究生学年鉴定表》(学院派人于9月12日16:00前统一到研工办(思学楼A207-1)领取,统招研究生均需填写);

5、学年鉴定表为人事档案材料,不得使用打印稿,表中所列各项(除盖章栏)全部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留空白;

6、各学院学年鉴定表于10月12日17:00前,按学籍号顺序整理并打印《2015-2016学年度学年鉴定上交汇总表》(见附件)盖章后统一交到研工办。

二、奖学金评定

1、国家奖学金

依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定,各院可依据往年惯例提前做好相应申报、预评定等工作。具体比例和名额待省资助中心指标下拨后,另行通知。

2、学业奖学金

依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评定,各院可依据往年惯例提前做好相应申报、预评定等工作。具体比例和名额分配待省资助中心指标下拨后,另行通知。

三、“三优”评定

1、优秀集体荣誉称号评选

包括“先进班集体”和“研究生学生科技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奖”两项集体荣誉评选;

2、优秀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包括“十大杰出研究生”、“十大优秀研究生干部”、“十大学术成就奖”各10名。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按照比例评选(详见附件)。具体评选办法详见2016版《研究生手册》;

3、“先进班集体”、“十大杰出研究生”、“十大优秀研究生干部”、“十大学术成就奖”限定名额的荣誉称号,人数在1000以上的学院不超过3个推荐名额,300-500人左右的学院不超过2个推荐名额,其余学院均为1个推荐名额。

四、研究生学术成果及获奖数据统计

统计研究生在2015 -2016学年度论文发表、专利授权、获得奖励(仅填写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情况。统计工作通过线上和线下同时开展,线上登记及审核: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入口:http://192.168.2.185/gmis/login.aspx.;学生入口:http://192.168.2.185/pyxx/login.aspx),学生自行网上填写;线下登记及审核: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填写上报,学院统计汇总结果,具体表格详见附件6。具体要求根据各学院情况自行确定。

五、2016级研究生银行卡号统计

1、统计范围

具有国家奖助学金资格的2016级研究生:

(1)所有档案已转入我校、全日制统招统分(不含定向、委培、单考)、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基本助学金。

(2)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政策,对于超过基础修业年限、休学或保留学籍(待复学后恢复发放)、因私出国留学、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研究生不予发放奖助学金。

(3)银行卡号统计完毕后,将汇总表(附件12)的电子档和纸质档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银行卡要求

根据学校和中国银行的合作协议,所有研究生奖、助学金均将通过中国银行卡(含外地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发放。

3、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务必按照附件12格式,于2016年10月12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37387278@qq.com(联系人:郑帅,电话:2149),纸质文档(需签字、盖章)同时交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思学楼A207-1)。

六、总体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学院的研究生学年鉴定、奖学金评定、“三优”评选、学术成绩及获奖数据统计工作,同时开通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诉渠道,且各项评选结果的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2、评定(选)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院在制定评价细则时,坚持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保证评定(选)结果实事求是、真实有效、有说服力;

3、评定(选)工作的基本程序:个人总结、班级推荐、学院评选与公示、学院党委审批、学校统一公布(公示)及表彰;

4、学院于10月12日17:00前将所有评定结果(详见上交材料一览表)纸质文档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研工办,电子文档请以学院命名打包(如:石工院.zip)并发送至437387278@qq.com

5、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请于9月23日前将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评审程序及申诉处理办法(程序)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学工部(研工部)备案。

七、注意事项

1、参评对象:全日制统招、且档案已转入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脱产在校学习研究生;

2、对于硕博连读或直博研究生,在修读硕士研究课程时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在修读博士研究生课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3、延迟毕业答辩研究生不再参评(其中优博论文培养对象除外);

4、除集体荣誉称号外,其他单项荣誉称号(不包括奖学金)需要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获奖荣誉登记表》。

5、《申请审批表》(含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填写要求:

(1)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留存备查。

(2)“推荐意见”栏、“评审情况”栏、“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涉及的时间落款不得相互矛盾,且公示期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培养单位意见”栏不填,由学校统一填写。

6、请各学院督促2016级已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务必在9月30日前将档案转入我校,逾期档案未转入者学业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七、上交材料一览表

本次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上交的材料如下列表,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下材料命名方式提交。

1.《**学院2015-2016学年度学年鉴定上交汇总表》(电子、纸质)

2.《**学院2015-2016学年度综合测评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

3.《**学院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

4.《**学院2015-2016学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

5.《**学院2015-2016学年度“三优”评定结果汇总表》(电子、纸质)

6.《**学院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学术成绩及获奖数据统计》(电子、纸质)

7.《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获奖荣誉登记表》(纸质)

8.《研究生学术科技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纸质)

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

1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

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基本信息一览表》(电子)

12.《**学院2016级研究生中国银行卡号统计汇总表》(电子、纸质)

以上表格均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附件:所有表格,点此下载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9月9日



西南石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思学楼2楼a区、ab区) 联系电话:(028)83032213、8303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