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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生中开展国家安全、金融诈骗、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供稿:  编辑:郑帅  审核:  发布:2021年04月14日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21年“4·15”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通知》和学校安委会《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等通知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家安全、金融诈骗、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1.今年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的主题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引导学生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自觉抵制非法网贷,增强防范电信诈骗意识。

3.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防灾避灾应急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主题教育内容及主要方式

1.参与一次“千万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活动

教育部组织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高校公开课,4月14日至20日,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视频号、快手、B站、微博、抖音等直播平台发布,请各学院组织学生错峰错时观看学习。

2.组织开展一场国家安全专题教育讲座

为进一步强化在校师生国家安全意识,4月15日晚19:30,学校邀请成都国家安全教育专家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开展安东讲坛第32讲,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与隐蔽战线斗争”,具体参与方式另行通知。

3.认真开展一次主题教育班会

各学院要以维护国家安全、防范电信诈骗、拒绝不良网贷、科学防灾减灾等为主要内容,以辅导员为单位,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教育班会或学习教育活动(参考学习材料见附件),引导学生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充分认识电信诈骗及非法网贷的危害,提高防范意识,科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全面提升应对各类灾害事件的自我保护能力。

4.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学生关注“中国反邪教”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签名”栏目,登录后参加“对邪教说不”签名、反邪教知识答题、反邪教趣味小游戏、反邪教资料宣讲和抽奖等活动。同时可以登陆中国反邪教网,下载宣传海报、展板等素材,通过学院新媒体平台、宣传栏、易拉宝等形式进行宣传展示,营造校园内人人参与反邪教活动浓厚氛围。

中国反邪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5.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结合学院学生实际,积极转发主流媒体相关宣传内容,积极探索通过微视频、音频、图解、微动漫等新媒体载体开展国家安全、金融诈骗、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灵活运用线上线下资源、学科专业资源、教育场馆资源、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要让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要教育学生学会识别电信诈骗伎俩,不贪图小便宜,增强防骗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抵制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行为,自觉远离校园网贷;要让学生了解常见自然灾害的对应处置方法,提高防范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主题教育面向对象

1.国家安全教育面向全校所有中国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2.防范电信诈骗、拒绝不良网贷、科学防灾减灾、反邪教警示教育面向全校所有学生(含中国学生、国际学生)

四、主题教育时间安排

主题教育班会建议安排在4月14日至4月18日集中进行(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机动安排);其他项目原则上在5月13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提高认识,精心筹备,加强管理,坚持正面、广泛、深入宣传,加强主动、准确、有效引导,着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生动性、时效性,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精心设计,统筹安排、广泛动员、科学管理,鼓励各专业年级(班级)创新活动形式,实现宣传引导和风险提示全覆盖,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2.各学院要结合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参与网络借贷和不良消费行为的监测和摸排,密切关注学生是否有参与网贷情况和异常消费行为,研判评估校园不良网贷潜在风险;针对校园不良网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妥善化解风险。

3.各学院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保障等刚性需求。尤其要做好突发意外导致生活窘困学生的资助工作,使他们知晓政策、清楚各类资助的办理流程,防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不了解资助政策而误入不良网贷或电信诈骗陷阱。

4.各学院要积极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要求在4月18日(周日)上午12:00前报送本院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阶段性实施情况(包括文字概述、图片、视频和部分学生参与活动的心得体会等),在5月14日前报送本院开展本次主题教育活动的总结材料(附件4)。

报送邮箱:xgb2827@qq.com

活动实施过程中,如有如有问题或其他需协调事项,联系人及电话:

(1)学工部:郑帅83032827、秦海洋83032149

(2)保卫处:何婵83032370

本学习材料仅供参考,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删减补充。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保卫处

2021年4月13日



西南石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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