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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供稿:郑帅  编辑:郑帅  审核:张浩  发布:2023年03月15日  浏览:

各学院:

学生寝室属于人员密集型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近年来,省内外高校学生宿舍火灾事故频发,教训深刻。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教育管理做如下安排:

一、全覆盖开展学生防火安全专题教育

各学院要结合保卫处、学工部提供的案例材料(见附件12)和本院掌握的情况,通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所有学生(含国际学生)全覆盖开展防火安全警示教育,坚决杜绝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组织签订《学生寝室防火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4),向学生讲清楚寝室防火安全需重点注意事项,讲清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可能引发的后果,讲清楚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各学院组织学生防火安全专题教育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1次,要通过案例警示、法规学习、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把防火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个寝室、每位学生,不断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懂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分批次开展常用消防器材使用培训

各学院要充分依托校内消防防火专业力量,积极配合保卫处消防科老师面向本院安全委员、生活委员、寝室长等学生骨干,开展常用消防器材使用培训,让广大学生了解校园内尤其是学生公寓内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常见火情的处置,进一步提升在火灾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常用灭火器材使用培训原则上各学院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

三、全面治理寝室安全隐患和“脏乱差”

各学院要以辅导员为主体,用好学生党员、学生会(研究生会)生活部干部和生活委员、安全委员等骨干力量,常态化开展寝室安全卫生自查和问题整改。对使用违章电器或劣质插线板、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燃点蚊香或使用明火器具、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高空抛物、在阳台或消防通道堆放易燃杂物等安全隐患,要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样表见附件5)、逐个整改销号。要严格落实每月不少于1次寝室大扫除制度,加强对脏乱差寝室的治理。对后勤部学管中心卫生安全检查通报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销号,坚决防止小隐患拖成大事故。

四、严肃处理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各学院在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学生拒不遵守用电防火安全有关规定或经教育提醒屡教不改的寝室和学生,要进行适度曝光、院内通报或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学工部将会同保卫处、后勤部不定期抽查学院、辅导员开展寝室安全卫生检查、问题整改的相关记录或台账,对隐患问题放任不管、安全教育管理不重视不落实的学院及辅导员,将进行通报或约谈,并纳入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对发生学生寝室火灾事故的学院,有关情况将同步纳入综治考核。

请各学院于33012:00前将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附件6)和相关活动开展的照片等支撑材料(不少于5张)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报学工部学生科,报送邮箱:xgb2933@qq.com,联系人:艾尼扎提。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保卫部(处)   后勤部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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