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选拔出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公开(包括实施细则、申请人员材料、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等),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利益,尊重导师自主性,维护和规范导师在招生环节中的权力,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下设资格审查与初试考核小组和监督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明
副组长:唐鋆磊
成员:王兵、陈刚、王林元、张辉、诸林、马喜平、肖国清、刘宇程、解正峰
联系电话:028-83037323
资格审查与初试考核小组:诸林、邹长军、刘宇程、石伟、陈永东
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陈刚
成员:冯英、郑璇、刘斌祥
联系电话:028-83037306
秘书:王金玉、全红平
联系方式:028-83037309
资格审查与初试考核小组负责审查和评议申请者相关材料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并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计分,进而开展初试考核。监督小组根据研究方向等确定考核分组方式、审核考核专家组成、监督考核过程。
考核小组成员至少5人(其中所有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导资格),秘书1人。
2.在“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重要材料进行都要归档备查(包括综合考核过程中的录音录像材料),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考核记录等均要填写规范,随时备查。
3.若考生对分数有异议,考生可提出申请,学院成立专家组进行复审核实。
三.申请条件
(一)普通考生申请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申请人报考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申请者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学历教育研究生须在2023年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非学历教育研究生须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取得硕士学位。
(2)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6.只接受硕士阶段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报名。
7.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考核,无重修课程,硕士课程成绩平均分≥80分,专业能力考核以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为准,学院不另行组织专业能力考核。
8.申请人应以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CSCD及以上级别论文(报名截止前有录用通知或见刊);或者以排名第1获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者以排名第1获得全国性科研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以排名第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排名前3获省部级科技奖一、二等奖,排名前5获得国家级科技奖。硕士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或者申请的专利可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发明人)、本人第二作者(发明人)。上述成果认定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
9.外语水平:申请人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并达到合格线。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免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或雅思(IELTS)≥5.0分、或托福(TOEFL)≥70分、或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270分,或入学前有英语国家或地区高校一年及以上留学经历,且获得留学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
(二)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条件
1.满足普通考生申请条件中的1~6点,且满足7~9点要求中的其中两点。
2.有4项及以上第一作者高水平学术成果(学校规定的A类国内外期刊、专著、发明专利、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及以上),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或者申请的专利可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发明人)、本人第二作者(发明人)。
学院经学位分委会表决三分之二通过后可受理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学院接受申请后,由学院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评定小组审定通过后方可进入相应考核环节。
四.招生专业及导师
“申请-考核”招生和硕博连读招生的拟招生人数为我院2023年博士生总招生指标的20%~40%(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招生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
招生导师:参阅以下招生目录。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备注 |
004化学化工学院 |
拟招生人数24人,联系电话:028-83037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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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生人数全日制21人、非全日制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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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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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化工过程模拟 |
罗平亚(03、04、05、06、13) 孙金声(03、04、05、06、13)* 雷宪章(02、04、07、08) 黄志宇(03、05、06、13) 诸 林(01、02、09、10) 邹长军(02、04、05、10) 段 明(03、04、06、13、14) 肖国清(04、05、06) 唐晓东(02、03、04) 张 辉(02、03、04、07、10、11) 解正峰(02、04、07、11) 郭拥军(02、03、04) 唐鋆磊(02、04、05、07、08、13、14) 鲁红升(03、04、06、09、13) 赖南君(02、03、04、09、12) 王 兵(03、04、06、13、14) 陈永东(02、04、09、10、12、13、14) 刘宇程(02、06、09、13) 周家斌(04、06、13、14) 何 毅(03、04、06、13) 刘一丁(02、04、08、09、11、12) 周晓亮(02、04、07、08、09、10、11) 王 豪(02、06、11、13) 熊 艳(03、04、06、13、14) 苟绍华(03、04、06)* Pher G. Andersson(02、03、04、07、11)* 王文和(05)* 彭志刚(03、04) 石 伟(03、04、08) 李早元(03、13) 蒲万芬(02、03、07、13) 张安安(02、10) 王静懿(03、04、06、13) 孙晓明(02、07)* |
①1001英语 ②2009物理化学 ③3009化工综合 |
标注*的为校外博士生导师,校外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3人 |
02能源高效转化与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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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油气田应用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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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材料化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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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油气化工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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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油气田环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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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氢能技术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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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电化学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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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碳捕集与催化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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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化工节能减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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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氢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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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二氧化碳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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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油气田减污降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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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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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材料评估程序考核要点与录取原则
1.申请材料内容、提交日期与方法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即日起~2023年3月31日)完成网络报名,并在2023年4月3日之前将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原件邮寄至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顺丰快递,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明德楼A区,接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880485091)。提交日期以签收日期为准。
提交申请材料明细:
(1)根据《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链接:https://www.swpu.edu.cn/gs/info/1073/4065.htm)通知中《附件4 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材料清单》提交附件材料。
(2)附件支撑材料(各类证书及学术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语、专利、科技奖励、科技竞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发表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期刊论文复印件(只复印论文目录及首页)),申请人在复印件上或扫描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以及本人姓名和日期。
(3)硕士毕业论文(应届生提供外审稿)。
(4)申请考生均须统一参加心理测试。
2.材料审核、评议与初试
(1)资格审查、材料评议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与初试考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资格审核、材料评议,其中材料评议按照百分制计分,材料评议不低于60分、且符合英语水平和硕士课程要求的或符合特殊学术专长要求的申请人进入初试考核。
(2)初试考核
在初试考核环节中,由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外国语水平和专业基础进行考核,均采用面试方式,考核内容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招生简章中规定两门专业课程)。三门课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未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对进入复试审核的申请人学历情况和初试考核成绩在学院主页和张贴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
3.复试审核
进入复试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到(以最终通知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关注,并做好准备),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复试。复试考核内容主要考察申请者外语能力、学科专业知识、学术研究兴趣与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创新精神和研究潜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小组中各名专家对每一位考生的表现和基本情况进行独立评分。
思想品德考核在面试时一并进行,不计分,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不通过的考生一票否决。
复试成绩=复试专家复试成绩平均值。其中,外语考核占复试成绩的30%,学术水平考核占复试成绩的70%。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拟录取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拟录取成绩应不低于60分,且外语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
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列的招生指标,分别按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且受导师招生名额的限制。若报考同一导师的上线人数超过该导师的招生名额,则按成绩择优录取,考生不得申请更改报考导师。
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主页(https://www.swpu.edu.cn/hgy/)上公开,纸质材料在学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举报受理。
招生录取所有信息均在学院主页(https://www.swpu.edu.cn/hgy/)上公开,纸质材料在学院公告栏公示。
举报受理单位: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冯老师,举报电话:028-83037306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