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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2025年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2025-09-26 作者:刘斌祥 编辑:向鹏 审核:章志华 浏览:[]
院内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2023级、2024级、2025级研究生积极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实施原则:1、国家奖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石大学[2019]73号)》和《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评定。 2、学业奖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石大学[2019]76号)》和《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细则(2025年)》评定。2025级研究生根据最终录取成绩(学院网站公示为准)进行评定。 3、国家助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西南石大学[2019]75号)》执行。 4、学校基本奖助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西南石大学[2017]13号)》执行。 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蒲冠州、段明 组员:章志华、张辉、陈永东、唐鋆磊、刘斌祥、鹿嘉悦、吴春平、袁晴、张志超、黄钰澳杰、彭丸丸、熊婷婷、杨倩,罗新月,侯皓森,张耘豪,高晓明、陈泉钢、刘鹏翔、王楠、熊曼希、李雯、黄少军。 二、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安排 (一)时间任务安排 1.2025年10月9日前,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相应表格并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 2.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社会类奖学金评审结果的统计、审核和公示。 3.学校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的时间安排依据《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二)国家奖学金 1.根据申请情况,同一学历层次进行评定。申请条件依据《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国家奖学金申请的要求。 3.国家奖学金的名次评定依据《化学化工学院综合测评(2025版)》成绩排名。 (三)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的名次评定依据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2024-2025学年内,有课程成绩不及格者无申请资格,且参评时以课程初始成绩为准)。 2.原则上,研究生二年级学生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时,依次参考020101学习成绩、020201发表学术论文、020102外语能力、030101学生工作、020401学科竞赛单项分数进行总名次排名。 3.研究生三年级学生出现综测总分相同情况时,依次参考020201发表学术论文、020401学科竞赛、030101学生工作单项分数进行总名次排名。(若综合测评成绩中020201发表学术论文版块分数相同,则优先按文章分区高低进行排序,分区相同则继续按影响因子高低进行排序。同时拥有论文、专利、软著,则依次按论文、专利、软著进行先后顺序。) 4.如除以上情况外出现单项分均一致的情况,则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 (四)社会类奖学金 本年度的社会类奖学金指中国石油奖学金。依据《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评定,拟申请者需在9月28日内提交申请。 三、材料上交 本次奖助学金申请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8:00。 四、落款时间 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落款时间要求见通知附件中落款,不得改动。 五、意见反馈及申诉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名单公示阶段实名向化学化工学院评审委员会实名提交纸质申诉材料,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概不接受越级、电话、口头申述。 联系人:刘老师,明德楼A521;028-83037307 鹿老师,明德楼A520;028-83037325 六、参考文件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链接:https://www.swpu.edu.cn/xgb/info/1035/54516.ht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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