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2024级、2025级、2026级研究生积极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实施原则:
1、国家奖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石大学[2024]93号)》和《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2026版)》评定。
2、学业奖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石大学[2024]96号)》和《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细则(2026版)》。2026级硕士研究生根据最终录取成绩(学院网站公示为准)进行评定,博士研究生根据《化学化工学院新入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表(2026版)》进行评定。
3、国家助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西南石大学[2024]94号)》执行。
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蒲冠州、张辉
组 员:章志华、陈永东、唐鋆磊、任宏洋、鹿嘉悦、刘斌祥、白志斌、教师代表、其他同学代表。
二、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安排
(一)时间任务安排
1.2026年9月28日12:00前,所有奖助学金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相应材料并申请,同时将纸质档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提交学院(各类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
2.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对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社会类奖学金进行评审、统计、审核和公示,之后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二)关于社会类奖学金
本年度的社会类奖学金设有中国石油奖学金和诸林·多能研究生奖学金两项。依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评定。
三、材料上交
本次所有奖助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2:00。
四、名额分配
各奖学金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五、落款时间
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落款时间要求见通知附件中落款。
六、意见反馈及申诉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名单公示阶段实名向化学化工学院评审委员会实名提交纸质申诉材料,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概不接受越级、电话、口头申述。
联系人:鹿老师,明德楼A520;028-83037325
刘老师,明德楼A521;028-83037324
七、参考文件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链接:https://www.swpu.edu.cn/xgb/info/1035/65096.ht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