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研究生招生专栏>>正文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录入时间:2026-03-24 16:26  作者:  编辑:陈丹丹  审核:张辉  浏览量:人次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西南石油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 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客观评价、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

职责:依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录取方案,拟定我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和培训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的工作;对学院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全面负责。下设复试录取监督、保密、违纪处理工作组,网络信息及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组,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复试工作组。

组长:张辉、蒲冠州

成员:陈永东、章志华、唐鋆磊、段文猛、朱元强、张太亮、任宏洋、邓洪波、刘慧敏

2.复试录取监督、保密、违纪处理工作组

职责:负责监督复试录取的整个过程,保证公平、公开、公正。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复试过程中违纪考生的处理。

组长:章志华

成员:崔飞、郑璇、杨磊、李晶晶

3.网络信息及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组

职责:负责复试相关设备的安装并提供技术支持。诚信宣传,应急事件、网络舆情的及时上报及协助处理。

组长:卿大咏

成员:崔飞、刘斌祥、鹿嘉悦、彭怀雪

4.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职责: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统考考生、士兵考生、同等学力考生、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等)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资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严格按照四对比的原则加强审核。

组长:张辉

成员:王金玉、陈丹丹、刘斌祥、杨磊

5.复试工作组

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考生心理测试、复试考核工作。

学院按学科专业(方向)成立复试面试小组,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严格按照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

按照《关于公布2026年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的通知》,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学习形式)

初试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全日制)

264

35

53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264

35

53

0817J3

碳中和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264

35

53

085602

化学工程(全日制、非全日制)

264

35

53

085701

环境工程(全日制、非全日制)

264

35

5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

211

30

45

注: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四、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实际计划以下达计划为准,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后续通知(链接:https://www.swpu.edu.cn/hgy/rcpy/yjsjy.htm);我院根据学校下达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指标如有变动,学院将动态调整。

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内择优录取,占我院相应专业招生名额;

符合规定并审核通过的免初试生(即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占该专业招生计划。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参与统考考生排序。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之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完成。复试前,学院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学历(学籍)认证数据,并按招生章程要求审核考生的报考条件。没有完成复试资格审查手续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请参照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西南石油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考生可以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和各类证书及学术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语、专利、科技奖励、科技竞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

我院所有专业复试均为线下复试。

2.复试内容

包括笔试、外国语测试、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四部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按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执行,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专业课

参考书目

化学化工综合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J3碳中和科学与工程、085602化学工程

天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编.物理化学(上、下册)(第七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4

陈敏恒,丛德滋,方图南等编.化工原理(上、下册)(第四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5

化学与环境综合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01环境工程

高廷耀、顾国维、周琪主编.水污染控制工程(上、下册)(第四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奚旦立主编.环境监测(第五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注: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2)外国语测试

外国语测试重点考察外语的基本听说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含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专业素养(含创新能力)考查主要包含: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综合素质考查主要包含: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内容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1)本科结业生;

2)高职高专考生;

3)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各科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加试科目:1、物理化学2、有机化学或安全工程学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加试科目:1、化工原理2、物理化学

0817J3碳中和科学与工程

加试科目:1、化工原理2、新能源导论

085602化学工程

加试科目:1、物理化学2、有机化学

085701环境工程

加试科目:1、化工原理2、物理化学

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4.复试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由笔试、面试和外国语测试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外国语测试占15%

5.面试程序

由复试小组针对考生各方面情况提问,考生做出回答。复试小组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在复试过程中将实施分类考核,不同的报考专业将回答不同的专业科目题目。

6.复试过程管理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要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巡视和检查。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保存。

七、复试收费管理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200/人。

2.其余考生复试费120/人。

复试收费将采取网上缴纳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6《缴费操作手册》,请按时缴纳复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参加复试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八、复试及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复试(第一志愿考生)

事项

预计时间

地点

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审核

327日,14:30-16:00

明德楼A401

心理测试

327日,14:30-16:00

考生报到后另行网上通知

复试笔试

327日,19:00-21:00

考生报到后另行网上通知

同等学力加试

考生报到后另行网上通知

考生报到后另行网上通知

复试面试(化学工程)

328日,830

考生报到后另行网上通知

复试面试(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碳中和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329日,830

考生报到后另行网上通知

 (官网网址:https://www.swpu.edu.cn/hgy/rcpy/yjsjy.htm

2.第二批次复试(调剂考生)

调剂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网址:https://www.swpu.edu.cn/hgy/rcpy/yjsjy.htm

九、录取

1.综合成绩的计算

除免初试生外,考生初、复试成绩占比各为50%,综合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50%)

免初试生综合成绩=复试成绩×100%,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2.录取工作

综合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将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降序排名,根据各专业计划的招生名额,从高分向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3)同等学力加试课程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6)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

7)存在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或考试诚信问题者

3.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十、拟录取考生体检

拟录取公示期间请考生在西南石油大学校医院或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完成体检,待体检报告(见附件5)出具后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注:考生可自行下载附件 5所示的体检报告模板。若医院不采用该模板,则体检项目需涵盖附件 5中所有体检内容。

(考生将体检报告扫描后生成一个完整的PDF文档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发送至hgyyjszs@163.com电子邮箱)。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调剂

调剂事宜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后续通知( https://www.swpu.edu.cn/hgy/rcpy/yjsjy.htm) 

十二、其他事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须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逾期不予注册学籍,调入的人事档案需在校保留至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请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向我院提交定向协议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已盖章、签字,学生已签字)(附件3),提交后才能领取到新生录取通知书。

收件人:陈老师

收件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西南石油大学-明德楼A523

收件人电话:028-83037313

现场接收地址:西南石油大学明德楼A523(陈老师)

3.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和复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之一。复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的内容。“根据2019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诚信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4.考生对复试有疑问、申诉、举报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反映,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负责受理,联系电话:028-83037306

5.本实施细则由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6.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陈老师,028-83037313

电子邮箱:hgyyjszs@163.com

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网址: https://www.swpu.edu.cn/hgy/rcpy/yjsjy.htm

第一志愿复试咨询QQ1050874139

调剂咨询QQ群:2164062067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西南石油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26324

附件1 -5详见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附件6 《缴费操作手册》



 


关闭本页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西南石油大学明德楼A区 联系电话:028-83037306 邮编:6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