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按程序办事。自觉遵守学校和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
2.负责受理校内项目需求,收集、整理、反馈使用单位的建议和意见;负责编制、修订和报批并具体组织实施校园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参与用地协议签订,负责办理规划红线图、控制性规划图和土地现状图,负责编制中长期及五年基本建设规划及备案工作,组织开展与校园规划编制相关的各类专题研究;负责校园规划建设指标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建设项目的项目策划、需求分析等前期研究工作,负责总结分析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基本建设规划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承担校园总体规划及修编委员会办事机构日常事务;
3.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及投资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基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办理项目立项报批工作,负责办理项目校内可行性论证、项目选址、立项方案设计、环境影响、节能、项目立项、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消防、人防、施工图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相关行政报批、报审、报备等工作;组织审查可研、地勘、设计等前期方案;协助编制投资估算;负责组织编制设计概算及报审工作。负责图纸送审,负责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负责修缮项目(含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制定、方案图或(和)施工图的设计管理和技术管理。
4.参与基建处的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审核工作;负责起草工程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有关规划设计类的条款,对施工、材料招标需要的技术指标提供咨询。负责勘察、设计公开招标的技术工作(合同、管理办法等);负责组织采购除公开招标外的勘察、设计、规划、环评、可研、图纸审查及有关服务的采购或委托工作,及其有关合同(协议)的起草和签订工作。负责上述合同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5.负责校园整体规划设计管理:办理勘察、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含修缮类,下同)的审查工作,检查设计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工作,并牵头办理图纸会审单。参加材料设备选型。及时发现设计图纸中的错漏之处,收集整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等资料。审核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对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材料提供档次建议及相关设计技术参数咨询,联系设计人员,协助做好对工程项目设备及材料样品等的认定,并征得设计人员的签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施工图纸的重大设计变更进行论证、审核等工作,并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及时将审批后的设计变更及造价变动送有关部门执行、存查。参与有施工图类的修缮项目(含增设电梯)变更审核工作。做好使用人和设计之间的沟通与认可工作。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施工图、勘察资料、设计变更、设计回复、技术核定等的审核、审定和发放工作。负责项目的工程变更和技术核定的统计和必要性评估,每月形成评估报告及时报送分管处长审核,并报处领导备查。参加新建项目(修缮项目视项目规模而定)的监理例会。
6.负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项目勘察、规划、设计任务书及建设标准,并负责考核其在设计成果文件中的落实情况。
7.负责对本科室管理的乙方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与考核,并按合同约定牵头办理奖惩和各类款项的支付。负责本科室外聘职工及临时工的考核工作。
8.负责基建项目及职责范围内修缮项目(含增设电梯)在建设过程中有关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档案资料的收集与归档管理工作。按时将工作周报、月报、年报、总结书面上报分管处领导备查。
9.完成《基建工程施工管理指南》中规划设计管理科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0.加强科内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11.严格执行学校及基建处内的保密工作制度,负责本科室的保密管理工作。
12.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与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的服务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保障。协调与合作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强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及处内相关部门和学院的沟通,为学校、处内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13.做好互助协调配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