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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开展实验室安全秋季大检查”的通知

2014年09月18日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校内各学院(中心)及实验中心(室):

按照学校9月15日发《关于开展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西南石大办【2014】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明确秋季开学后各学院(中心)及实验中心(室)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排查整改实验室安全隐患,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求各相关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各单位自查、职能部门随机抽查和学校集中检查三个部分。从即日起至9月25日,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并将自查结果及整改措施和结果书面报实验室与设备处(思学楼A302室,电子文档请发swpuwzp@qq.com)。在此期间,我处还将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校内及校外进驻单位凡涉及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都是本次检查范畴,重点是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使用、管理等具体情况,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在秋季学期开学后进行重点排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2、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严格执行学校危险化学品购置规范,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登记、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实验室要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可追查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资供应、实验使用、排放回收各环节流转的危险化学品之间环环相扣、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和落到实处。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剧毒药品,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4、全校所有涉及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险源的单位,必须要加强安防设施,妥善保管、存放,并排查使用期限。

5、高度重视实验废弃物排放和处置的管理,报废试剂和实验废物不可随意排放,丢弃,必须经过合理处理后,集中收集,按规定合理合法处置。

6、检查实验室常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附:《关于开展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西南石大办【2014】9号)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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