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实验室:
我校第十二期(2012-2013年度)课外开放实验校级重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将于2012年12月6日进行,各项目答辩顺和具体地址见附表。评审采用学生汇报加评委提问的方式,要求参加重点项目的学生按照汇报顺序,分批次提前到场,并制作PPT进行5-8分钟立项汇报。
汇报内容:
1、预期标志性成果形式和保证措施;
2、经费预算明细;
3、项目研究时间安排(分总体和阶段);
4、项目基本内容、应用领域,项目创新点。
评审标准:
项目是否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用性;
项目可行性评价:经费计划,成果的形式,项目的难易程度;
项目取得标志性成果是否符合以下形式之一:
1、专利,提供专利证书。
2、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提供刊物原件或用稿通知单。
3、获省级以上奖励,提供获奖证书。
4、开发出新的实验项目,提供实验教学大纲。
5、自研自制仪器,该设备必需是承担教学实验任务所需,可提供设备验收和使用实验记录等证明。
6、教学设备功能改进,改进的功能要具有教学实用性,必需能开展新的实验项目,可提供设备验收和使用实验记录等证明。
第十二期(2012-2013年度)课外开放实验校级重点项目立项评审时间表.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