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2026年1-2月“E月E主题”学生网络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9      作者:葛鸿     编辑:杨依天     审核:于百江     浏览:[]

关于开展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2026年1-2月“E月E主题”学生网络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思政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打造网络思政教育品牌的要求,响应学校2026年1-2月“E月E主题”学生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征集活动部署,创新网络育人机制载体,优化网络文化内容供给,引导我院学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建设,同时为孵化下一届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作品做准备,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1-2月“E月E主题”学生网络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1月主题:红土寄情·青春寻根

归乡寻迹,红韵绵长。聚焦学生返乡契机,以“革命者的故乡”为核心,鼓励同学们走进家乡的红色地标、探访革命先辈故里,在故土文脉中追溯红色记忆,在缅怀先烈中传承革命精神,展现新时代青年对红色基因的赓续与担当。

作品内容可涵盖:探访家乡红色遗址的所见所感、聆听家中长辈口述的革命或奋斗往事、搜集整理家乡的红色历史或先进人物事迹、对比家乡今昔变迁的感悟、将红色精神融入个人新年规划的思考等。作品需传递正能量,彰显红色文化的不朽生命力与时代价值。

(二)2月主题:年味“承韵”·新程启航

新春纳福,年味正浓。聚焦新春年味与传统文化,鼓励同学们在阖家团圆、走亲访友中探寻年俗魅力,在文化传承中厚植家国情怀,展现新时代青年的文化自信与青春风采。

作品内容可涵盖:特色年俗体验的欢乐瞬间、非遗手作的匠心巧思、春联福字的笔墨韵味、家乡年味美食的温暖记忆等。作品需传递正能量,彰显传统文化的时代活力。

二、活动对象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三、作品形式与要求

(一)所有作品基本要求

1. 所有作品政治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无政治敏感、虚假信息等违规内容。

2. 所有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3. 所有作品须无版权纠纷,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

4. 作品须为2026年新发布的作品,参与过往年网络文化节评选的作品不纳入本次评选。

(二)视频类作品具体要求

作品类型包括微视频、微电影、微课程、动漫短片、公益广告,文件为MP4格式的原始作品,分辨率≥1920×1080,每件作品作者限6人以内,可配1名指导教师。其中微视频时长≤5分钟;微电影、微课程、动漫短片、公益广告时长≤10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内容配字幕。

(三)网图类作品具体要求

1. 漫画:为多格漫画或单幅漫画,格式为JPEG,色彩模式RGB,分辨率100DPI(需同时提交TIFF文件),每件作品作者限6人以内,可配1名指导教师。

2. 摄影:为单张或系列作品,系列作品不超过6张,格式为JPEG,需保留EXIF信息,每件作品作者限1人,可配1名指导教师。

3. 平面广告:为单张或系列作品,系列作品不超过3幅,作品格式为JPEG,色彩模式RGB,单幅图片大小在10M以内,每件作品作者限6人以内,可配1名指导教师。

四、作品提交

(一)提交时间

1. 视频类作品:在2026年1月7日、17日、25日(2月28日)分阶段提交。

2. 网图类作品:2026年1月27日前提交1月作品,2月25日前提交2月作品。

(二)提交方式

提交方法:将作品命名为法学院+作品名称+赛道+类型+联系方式,与汇总表(附件1)打包发至法学院收集邮箱(1355210176@qq.com

五、作品评选

法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作品质量和网络热度综合评比),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并进行表彰并将优秀作品推荐至校再次参加展示与评选校级展示与评选规则及奖励机制如下:

(一)视频类作品

1.月度评选:各阶段收集的合格作品,将在“西柚学工”视频号进行公开展示。次月结合视频号展示作品的阅读量、点赞量、转发量三项核心数据,评选“月度热度视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

2.年度评选:全年征集结束后,将综合作品质量、传播数据、专家评审等,评选出年度“十佳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1000元奖金。

(二)网图类作品

1.月度评选:每月作品征集结束后,将在“西柚学工|石大易班”公众号进行线上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评选“月度热度网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2.年度评选:全年征集结束后,将综合作品质量、投票数据、专家评审等,评选出年度“十佳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500元奖金。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2.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南充校区学生发展部(团委)拥有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展览出版权,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学院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的权利,并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有参赛意向的同学请加入学院通知群,后续将通过该群答疑、发布未尽事宜等。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

2026年01月9日


上一条:法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法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