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为确保我院评奖评优工作顺利开展,法学院决定开展本科生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次测评面向我院2022级、2023级、2024级、2025级在校本科生。
二、时间安排
1.自评阶段: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6日18:00
2.班评阶段:3月6日18:00—3月9日18:00
3.第一次公示:3月9日18:00-3月10日18:00
4.第一次异议材料提交及审核:
异议材料提交:公示阶段至3月11日18:00
异议材料审核:异议材料提交阶段至3月14日23:59
5.交叉班评阶段:3月15日-3月17日23:59
6.二轮公示阶段:3月18日-3月19日23:59
7.第二次异议材料提交及审核:
异议材料提交:公示阶段至3月20日23:59
异议材料审核:异议材料提交阶段至3月22日23:59
8.公示最终结果:3月23日-3月24日18:00
9.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2月28日10:00-3月27日18:00(请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系统填报)
三、填报方式
本次综测审核采取学工线上填报方式,操作可参考附件《数字学工综合测评模块使用简明教程(2025修订参考版)》。
四、注意事项
1.测评范围:本次测评针对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情况,有效支撑材料时间段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各项评定以《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标准修订案(2024.05版)》为准。
2.材料要求:支撑材料需明确标记与本人相关的信息(如画框、高光等),未达要求的材料不予通过。
3.系统要求:需使用校园网或VPN登录系统,逾期未完成将作零分处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权益维护部负责人马妍(QQ:1731504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