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活动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相关部门和团体积极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关工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常务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周密部署落实。
(二)落实条件保障。各级关工委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巩固活动阵地,切实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乡镇(街道)关工委工作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村组(社区)关工委组织要有固定活动经费,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关工委组织也应解决必要的活动经费。
(三)健全责任制度。省、市、州、县(市、区)关工委要分工有序,责任明确。省、市、州关工委负责开展创建六好基层关工委活动的统筹规划、协调服务、检查指导、总结推广。县(市、区)关工委是开展创建活动的最重要最直接的领导,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进一步开展创建的目标、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四)建立考评机制。县(市、区)关工委对“六好基层关工委”的创建和巩固情况进行统一考评、命名,报市、州关工委备案。市、州关工委对所辖县(市、区)关工委组织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考评,向省关工委择优推荐。省关工委每三年表彰一批“六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和县(市、区)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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