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银发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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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4-06
二、聘任办法 1、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学校对离退休人员的工作实行学校聘任和院(系、部、处)聘任两种模式。各单位可以根据管理、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以及本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适合离退休人员的工作方式。 2、由学校聘请的离退休人员,首先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任,聘任后报学校审批,由学校人事处代表学校进行聘任;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聘任。 3、各单位返聘离退休人员,应填写返聘人员审批表,报人事处审批。由学校聘任的,由人事处与返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书;由各单位自行聘任的,由各单位与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报校人事处审查、备案。 4、各单位外聘或返聘离退休人员要按照平等协商,报酬合理的原则,通过聘用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聘期一般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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