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规程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审核: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关心下一代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是党的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任务。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使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有所遵循和依据,根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四川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四川省教育系统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是在同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在上级关工委指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同志参加、广泛团结和组织热心教育的志愿者参与、全面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新世纪、新阶段关心下一代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关心下一代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大、中、小学(含幼儿园)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为主要工作对象,为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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