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规程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审核: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01



   第四条  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在具体组织实施中,要努力遵循符合关工委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工作原则,坚持以离退休同志为主体;坚持组织动员与自愿参加相结合;坚持德育为首与全面关心相结合;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坚持关心思想政治进步与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开拓创新相结合;坚持关心下一代与爱护老同志相结合;坚持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与奖励先进相结合等。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五条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广大青少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理想信念、艰苦奋斗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第六条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对青少年进行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讲文明、树新风教育,把思想道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  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和国防教育。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国防观念,使广大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开展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重视对后进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上一条:西南石油大学“银发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下一条: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