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审核: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01



   第二十九条  中国关工委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直属事业单位,为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要坚持公益性,不从事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条  每年召开一次名誉主任、顾问、特邀副主任会议、一次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一次有关部委联席工作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大会。
   第五章  经  费

   第三十一条  中国关工委的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由财政全额拨付。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中国关工委负责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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