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央综治办《关于印发<2010年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工作的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编辑:jww 审核: 来源:中关工委官网
发布时间:2010-07-13
部门要切实发挥在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工作中的牵头作用,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共同落实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工作的各项任务。中央综治办是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是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工作的主体。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安排,立足部门职能,明确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局级、处级同志各一名),按照具体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好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工作的各项措施。 (三)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努力推动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工作的扎实开展。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工作的指导,深入基层,广泛动员,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基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对各地开展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落实相关措施,努力解决实际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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