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密封源使用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确使用、管理放射源,接受环保部门的检查、指导。
2、密封源应由专人操作、专人管理,钥匙由专人保管。
3、密封源停止使用时,应按国家的有关法规回收,绝不能擅自处理。
4、在密封源工作场所设立规范的“当心电离辐射”标志,标明辐射范围。
5、正常密封源,容器外围0.05m处的剂量当量率≤25μSV/h, 容器外围1m处的剂量当量率≤2.5μSV/h, 无危害。
6、使用密封源时先将各所需仪器各部件连接好预热30min,使仪器处于较佳状态。测能量刻度时,先将放射源打开至开位置,按实验步骤操作,实验结束后,将放射源屏蔽后锁好。
7、注意保持与密封源的距离。当放射源在打开的状态时,注意保持与垂直照射下的有用射线束有一米以上的距离。
8、注意缩短接近密封源的时间。不必要的情况下应当避免在密封源近距离长时间停留。
9、在进行密封源相关仪器设备的维修时,密封源开关要处于“关”的状态。
10、进行密封源的开和关时操作人员应从侧面接近放射源,并尽量处在密封源上方操作实施开或关,并确认正确操作到铅罐上的“开”或“关”标志,然后加上锁锁定。
11、使用结束后,关闭密封源,将密封源表面清洁干净。
12、将暂时不使用的密封源入库保管,注意检查密封源锁定在“关”的位置。
物理实验中心